第66章



    上帝确实曾经给过莫正杰一个娶沈意意的机会,如果那个孩子还在,为了孩子,沈意意是会嫁给莫正杰的。

    虽然她在日记里已经详尽地描述了莫正杰决非良配的各种原因。

    “如果说一年相处下来,我一点都不爱莫正杰,那是假话。我一直怕我会不知不觉爱上他,所以每日里都要天人交战,提醒自己:不能爱上他,不能爱上他,危险、危险、危险!

    他几乎符合所有女人对完美男人的梦想:长相英俊,成熟多金,为人低调而有品味,这方面他尤其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和他在一起不用发愁会缺乏生活情趣。即使身上有那么一点点冷酷,也只会让女人更加一头掉进去。

    何况他对我那么好,我又没练过金种罩、铁布衫,怎么可能一点不动心?但是越动心,越心惊,如果坠入一个这样的男人布下的温柔陷井里,我才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一年过去了,我想我还是赶快离开的好。

    首先,我不知道他对我到底是爱还是征服欲?男人对没有彻底到手的女人总是难以罢手的。我不象他以前那些女人那么爱他,这一点他或多或少可以感觉得到,所以他可能更想征服我。可是如果我一旦爱上了他,他能继续爱我多久?三年?五年?

    记得以前看《十日谈》,里面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仆人经常帮年轻主人拉皮条泡妞,主人结婚后,仆人突然良心发现不能再干此等缺德事,主人再要求其拉皮条,有端正三观的仆人就坚决不干鸟。

    主人怒了,遂想出一招——天天顿顿让仆人吃他最爱吃的鳗鱼馅饼。

    不到几日,仆人已吃得几欲呕吐,跪求不要再吃这个了,换个别的什么来吃都行。主人揶揄:我对你多好,让你天天顿顿吃你最爱吃的东西,你还毛不满?!

    仆人泪鸟:它再好吃,也不能天天顿顿吃啊啊啊啊!

    BINGO!主人要滴就是介句话!那你让我天天睡一个女人我能受得鸟?!仆人霎间悟道,一语即成佛地,于是重操旧业,每日里为主人皮条拉得叭叭响。

    我可不敢确定哪一天他会吃腻鳗鱼馅饼想换个口味。

    第二点,就是我受不了他的生活方式。他们家族家大业大,他的工作过于繁忙,能陪家人的时间并不算多。此外,他还必须经常性地应酬。

    我的工作也需要应酬,这些场合去多了,给我的感觉就是:应酬场合真象一个大道场,酒是照妖镜,美女是道场上检验男人的唯一标准,男人来到这个大道场,无不在照妖镜前现出原形……

    象莫正杰这样的人怎可能不去各大道场走秀?不但要去,而且是经常的、必须的。

    有时候,他是一下道场直奔我这里,身上颇有酒气,也不知是真的那么渴望我还是被哪个女人撩拨的,一进门就象猛虎下山……

    我不相信他能在这种地方我自巍然不动。即使他见惯看惯,早已不想动亦是不可得,为什么?你看——大家都在爽,你有爽不爽你是来当柳下惠专门衬托别人龌龊怎么滴?!

    男人嘛,有酒同喝,有女同把,情谊立时三刻更上一层楼,什么都好商量。

    从这一点来说,人的悲哀除了自然属性的不可逆,另一悲哀来自于人的社会属性亦不可逆,你身处的社会大环境如此,你也休想独善其身。

    从唯心论出发,有一位易经大师说过:这十几二十年来我们走的是小畜卦,什么意思?就是养小成风,外遇成风。

    从唯物论出发,这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许当社会经济再发展到另一高度时,这种现象会好转。

    大环境如此,除非他金盆洗手不干这份事业了,否则这样的生活方式是不可能改变的。而莫正杰这么霸气的男人,让他早早金盆洗手不干,简直比登天还难。

    第三,我嫁给他以后的生活方式,肯定也不会是我喜欢的。以莫正杰的个性,如果我和他结婚,他不可能再让我出去工作。

    展望婚后的幸福前景如下:没事就美容美体美指甲,把街逛得惊天地泣鬼神,把莫正杰的卡刷得响彻云霄,每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专等老公回来承欢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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