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坏孩子



    白色的墙壁上,开着几扇百叶窗,阳光透过窗棂,照在泛白的蓝色病号床单上,秦凤静静地守在床边,看着床上的余生。这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不想再经历。

    一大早,她害口失羞地跟艾青说,她想跟他住同一间屋子。

    艾青顿时暴走,拧起杀鱼刀,翻过刀背,狠狠地揍了她一顿。“往后再提这话,老娘打不死你。没羞没躁的,你还要脸不,那是你哥。”

    “又不是亲生的。大不了,将来我嫁给他。”秦凤捂着小屁股心里暗自嘀咕,红着脸低声哼哼道,我只想看着他,别再让人给掳走了。不然,你就没儿子了。

    虽然这丫头刚出生的时候,余明跟秦城确实说过让这丫头将来长大了嫁给余生。甚至余明还狂妄道,实在不行,让这小子当你家的上门女婿也成。

    她不是不想,而是觉得自家这丫头配不上这小子。这小子跟余明一般的妖孽,就这丫头的性子,粗枝大叶,长着一颗玻璃心,哪里能拿捏得住。拿捏不住的男人,便如强扭的瓜,只会让她更加受伤害。

    叶凝脂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这个资本家的娇小姐,生来那般的气傲,可遇上余明,全然当了个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也亏得余明祸害了叶凝脂,否则指不定这桂花巷还得多几条人命。

    “余明爱她吗?”

    “他爱的不过是她那身美艳的皮囊。可得到之后又怎么样,这男人的心是野的。她哪里看得住。”

    所谓龙生龙虎生虎,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她不用掐指一算也知道,就余生这副俊俏的模样,将来哪里会少得了桃花劫。

    自从余明走后,她的心里便打定了主意,“当儿子成,当女婿没门。将来哪怕他娶十个八个妖精回来,老娘也是赚了。大不了辛苦点,帮他多带带孩子。”

    她不求秦凤将来大富大贵,她只希望她将来能够嫁个老实本分的人,平平安安、平平淡淡地过一生,哪怕最后嫁给个像秦城这般的渔夫,她也乐意。

    她虽然大大咧咧,但骨子里很传统。桂花巷里的闲言闲语,她没少听进去。“余生这孩子命太硬了,克死了余明和叶凝脂,将来只怕还会克妻。”她每每想起这些话,便不寒而栗。

    这回余生出事,吓得她魂不守舍。归来之后,心里更加的惶恐,指不定这孩子将来还会闹出什么动静来。单单这笔不菲的手术费,就差点要了她和秦城的老命。虽然还不至于后悔收养了他,可心里却多了几分忌惮。

    以至于,杀鱼的时候,她把每条鱼都当成了余明这个害人精。“都是这个害人精害的”,她咬牙切齿,一刀下去,恨不得将他砍得七零八碎。“老娘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遇上了你这么害人精。”可又一想到,余明对她的好,对秦家的关照,她那颗沉寂已久的心,又按捺不住几分狂跳。

    那夜,若非她喝醉了酒,她又怎么会沉沦下去。“这个王八蛋,当真害人不浅。”就连他死了,都死得那么让她心疼,就连死了都还没放过她。

    以至于,她每天夜里都做着恶梦。梦里与他纠缠不清,可往往醒来却又大汗淋漓,裤裆里极为不堪,总是少不了恼羞成怒地一脚将身边的秦城给蹬下床去。这个死猪,为啥就不懂她的心思。哪怕他猜忌几分也好。

    “越是这样的男人,越是害人。”

    手起刀落,鱼鳞纷飞,这种滋味比仇恨更盛。

    秦凤哪里猜得到艾青的心思,虽然挨了艾青的揍,心里却美滋滋的。看着安静躺在病床上的余生,小丫头的心里,美滋滋地算打着小九九。“死小子,往后还能逃得出小娘的手掌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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