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吕布称帝-第2/2页
礼部下设文教司、外交司、礼仪司、宗教司。文教司负责统管文化教育工作,管理全国的学校,包括管理科举考试等事务;外交司负责对外进行外交工作;礼仪司负责平常的礼仪性工作,包括祭祀、丧葬、占卜、封赏等等;宗教司则是吕布特地建立的一个特殊部门,专门管理宗教信仰工作。
兵部,听名字就知道是和军队有关的部门,但并不直接统兵,下设军械司、军政司、军纪司、军职司。军械司负责管理车马装备、武器制造等事务;军政司负责管理军队的名册、户籍等资料,抚恤伤亡将士,制定待遇标准等事务;军纪司负责整肃军纪,制定军队的规章制度等事务;军职司负责军队校尉以下的升迁。
刑部当然就是管理刑狱了,下设立法司、审案司、执法司、检察司。立法司负责制定法律,吕布要求日后必须严格按法律办事,依法治国不得徇私枉法;审案司则是负责案件审查、判决,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执法司则是负责进行抓捕,破案,配合审案司进行案件审查等事务;检察司则是负责对审案司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其行为的合理、合法。
户部下设户籍司、财政司、商务司、国土司。户籍司负责管理人口、户籍、民政等相关事务;财政司统管税收、官员俸禄、军队粮饷等事务;商务司负责管理全国的商业活动,这也是吕布专门成立的部门,也就是之前的商部;国土司则是负责管理全国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山地、水域、河流、宅基地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