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被曲解的话-第2/2页



    贾赦听完眼睛都亮了起来,文昌侯现在在皇帝那里可是红人,那么只要牵上姻亲关系,他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多了。

    “我同意母亲的想法,外甥女那里我们得代小妹照看好,免得以后被人欺负了,我看二丫头就可以……”

    正当他说得起兴时,贾母呵斥了一声:“住上你的狐咧嘴,此事我自有缘说。”

    贾赦哑言,只好比嘴。继而贾母看向贾政,见他没什么表态,便道:“政儿,母亲有意与三丫头,你这个做老子的可否考虑一下。”

    说实话,贾政作为一个爱慕文风的的人,把自己女儿嫁去做小,那怕是在无颜面文客之流,但是又不好拒绝母亲,无奈道:“母亲主做就是了。但此事还是和妹夫说一下吧,必竟……”

    他实在是说不下去了,毕竟林如海是他妹婿,而他又把女儿抬给外甥女的男人做妾,这叫什么事嘛。

    即便以后再叶泽川面前,他连个被叫的正经称呼都没有。

    给大家说个笑话,妻子的父亲叫丈人,那么妾既然级别稍低,其父亲也相应降格,叫尺人比较合适。丈人又叫老泰山,那么妾的父亲可以叫小泰山,如果人缘好,直接叫人缘泰山。

    回归正题,这是贾母思索那句话一番后才想出的怎么个法子。得到好的势必会失去更好的,是得到了好的,必然就会失去最好的。那么反过来想,如果先舍了一个好的,会不会得到一个最好的……

    叶泽川要知道的话,肯定会大跌眼镜说:搁这套娃呢。

    原话是,凡事都有个度量,得到好的势必会失去更好的。意思就是做人心里得有把尺子,做事得有个底线标准。尺子在衡量着这个底线,在这个衡量的范围内,你得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一旦超越,等回过头来,却会发现,你曾经失去的其实才是更好的。

    (PS:各位看官,作者重新规划了一下,这里无耻了一把,选择探春交易,原著中她比林黛玉小了几个月,没办法,只能这样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