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谦让、客气,不存在的



“哎呀,这件事很复杂,总之你先上来再说。”

 尽管李治说话的时候搞得好像很苦恼,但罗信却是从李治的眼眸里看出了幸灾乐祸之意。

 他幸灾乐祸的原因,肯定不是酒楼,先不说他和罗信的交情,这酒楼毕竟他也有一份呢,眼下酒楼生意不错每天都有进项,大家一分盈利还是相当可观的。

 那李治幸灾乐祸的原因是什么?

 又是谁让他表现上显得这么为难?

 上了楼,罗信就发现左右两边都坐着人,而且人都不少,看上去泾渭分明。

 不过,有趣的是,这左右两边的人,罗信只是飘了几眼之后,就不由得笑了出来:“哎呀,这天越来越冷,怎么这屋里热气腾腾的?”

 罗信一出现,左手一个身高不到罗信胸膛过的年轻公子豁然起身:“你就是罗信?”

 这人的口吻很不友善,而且说话的口音很重。

 罗信脸上笑容不减,对着年轻公子说:“没错,在下就是罗信,不知道这位公子有何赐教?”

 那人身高不够,却似乎很想体现出自己的伟岸,当即把头一扬,对着罗信说:“我乃……”

 “哎,等会。”

 对方还未开口,罗信就转身对着身后的掌柜说:“让客人们都空坐着,多不好意思啊。来来,上菜,上酒。”

 “不用了,我们气都气饱了!”还是那矮个年轻公子,他对着罗信说,“罗信,我乃……”

 “哎哟,这位公子啊,你乃不乃,我不管。但是我这不太贵酒楼可是开门做生意,现在你们哥几个就这么将我二楼的桌位给霸占,又将楼下的客人都吓跑,这些损失可都要由你们来赔偿!”

 “你说什么?”矮个年轻公子怒目一瞪,“你可知道我是谁,我乃……”

 “不过就只是一只会乱咬乱吠的疯狗而已!”

 矮个年轻公子话还未说完,李治身边又有一个年轻公子哥起身,看他的衣着和打扮就知道,那个事先用一个金铤吃饭的人就是他了。

 他对着罗信拱手一笑:“能有幸见到大唐第一才子,真是三生有幸。罗公子有礼了,在下金春秋。”

 “丁春秋?”罗信愣了一下,好大的名头啊。

 而对方对罗信听错姓,却也不恼怒,笑着说:“罗公子听错了,在下姓金,乃新罗王子。”

 “哦……嗖嘎,不对,应该是阿你哈色唷。”罗信才不管对方是什么狗屁棒子国王子,对于他而言,这帮家伙扰乱他的酒馆秩序,首先要找一个冤大头先将损失的小钱钱弥补回来。

 而金春秋仿佛一眼就看穿了罗信的内心,转头看了身边一名手下,对方当即从怀里取出一个木匣子。这木匣子并不大,反而有点扁,就类似小时候用的铅笔盒。

 那名手下躬身将木匣子打开,罗信不由地“吼吼”了一声,原来这木匣子里竟然藏着五根金铤。

 金春秋不亏是姓金的,出手阔绰又大方,面带笑意地对着罗信说:“罗公子,初次见面,在下多有冒犯,这是赔礼。”

 “哟西!呃,又不对,无所谓了,礼轻情意重嘛。”

 罗信随手就将盒子抓了过来,然后丢给身后的掌柜,对着他说:“这些金子,就算是今天的进账了。”

 掌柜当即应声,然后带着两个伙计下了楼。

 而金春秋原本以为罗信会推辞,却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一点都不客气!

 以至于他都有些发愣。

 大唐的那些才子、公子不都是个个很傲气吗?

 这些人不都是是金钱为粪土吗?

 或者说,他们就算想要,也不应该空客气一下,推让一下吗?

 为什么突然一句话都不说就将一整个匣子的金铤都取走了?

 金春秋整个人都懵了,他活到了十**岁,还是第一次遇到像罗信这样的人!

 而李治显然对金春秋的性格有些了解,在看到罗信一下子就取了人家一下子的金铤之后,也是错愣了一下,但很快笑了起来,只是担心被金春秋看到,于是忍着笑,但实在忍不住,于是捂着嘴,转身偷偷发笑,由于笑得比较激烈,以至于双肩不停地抽搐。

 还有,特别是罗信没有将木匣子藏入自己怀里,而是随手就丢给身后的掌柜,那表情和姿态就好像收的只是普通的铜板一样,这着实让金春秋感到万分的诧异。

 虽然他心疼那些金子,但同时对罗信也是产生了很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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