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女兵诱敌



    作为四营女兵第一连第二排的排长——曹洁。她抬头看了看太阳,微微擦了擦脸颊的汗,她知道自己的使命——这支女性与新兵部队组成的混合战斗部队将与明军作战,带领群新兵投入战斗的指挥官就是主公朱绍明。

    曹洁,21岁,未婚,一米六六的个子,长得颇为俊俏,笑起来很灿烂。梳着部队里统一的发型,将长发盘起,头上的髻盘的极为结实漂亮,而在她所在的队列旁的行军的少年们都是短发。【注1】

    对于全新的发型,曹洁很是喜欢。特别是留长发就需要梳子,别看是梳子这么个小玩意,却需要很好的材料与手工才行。部队里面有后勤部门,部队的战士中就有家传做这个的,后勤部门向战士们提供梳子这个通用的装备,部队每人都逐渐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梳子。

    曹洁最大的感慨,就是参军之后,终于能每天都吃饱,加上每天梳头,一头头发也越来越黑亮光滑。即便是有统一的发型规定,她也偷偷的在鬓角边留下一绺头,而不是完全把头给束在头顶,后来所以女兵都这样。这事男教官默认了,因为训练她们,教官们都紧张地说错条令,哪敢说训练以外的事。

    她顺手理了理鬓边的薄薄的长发,曹洁从日头的位置判断,部队已经大概行军了一个多时辰的模样。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成为一名军人,更没想到,成为军人居然要学习那么多东西。要学会读书写字,要学算数。至少参队伍之前,曹洁是不知道有“时辰”这个名词的,更不知道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甚至连曹洁这个名字也是在沣水参加了队伍之后才得到的。

    在参加队伍之前,曹洁叫做曹幺妹。参加队伍的女性差不多,都没自己的大名。部队里面被各种大妹二妹幺妹的名字弄得头痛,所以勒令凡是没有大名的一概改名字。

    改名的方法也挺特别,写出一堆字,大家自己看哪个字模样顺眼,就挑哪个字。然后负责起名字的军官大概修改一下,就给大家确定了新的名字。在得到了这新名字的一个月后,曹洁才明白了“洁”到底是什么意思。

    主公在文化课上说:鲜而不垢,洁也。做人要修身洁行,秉持正道。

    “主公,说得对!我要修身洁行,秉持正道。为了正道而战!”曹洁如是想着。

    对于明军,曹洁最大的印象来自她们村——见过太多次官府与叶家庄勾结欺压乃至抢掠附近村落的事情。

    固然是因为家里面男丁稀少,家里面又不敢违背村长的意思,只能让年纪最大的女儿曹洁加入朱绍明的队伍。但是因为被抢掠,她家被沉重的赋税所压迫,饿死了一个弟弟,所以这是她能够不哭不闹,一路上服从命令听指挥的根本原因——报仇。

    所以她对参加朱绍明的部队并不后悔,能吃饱,能够见识这么广大的世界,如果有什么懊恼,或许是没有能够更早参加这样的队伍吧。

    然而现在曹洁也想明白了一件事,根据主公的作战计划——消灭刘部明军的关键任务,就得由这群少年男女组成的新兵队伍来完成。

    因为担心这帮少年把事情办砸,朱绍明亲自带队。让这些少年们对主公有着自内心的钦佩。有主公带队,曹洁就觉得心里面十分安定,甚至充满了勇气。

    在距离少年队列数里远的一条小路深处,此时的明军首领是霍丘守备官刘佐卿,他是刘良佐的族弟。他慢慢的领着部下进军,探马的消息接连传来:

    “发现贼匪!”

    “贼匪的前锋已经经过了岔路。”

    “贼匪分为两队行军。”

    “贼匪的后队正在接近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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