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4章- 凰朝夜宴 之 衣香鬓影



    金油灯的火舌,左右摇摆,镇子书的半边脸面,也随着一明一暗,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勾起了他儿时的回忆。

    家,自懂得认人和说话开始,我就没有。

    别人的家,倒是常见。

    我还记得第一个梦,是个噩梦。

    那年,我可能是四岁,或是五岁。

    我在给人追杀。一路奔跑呼叫,很多人在围观,却没有一个出手救我。最后,我给那人追上,一剑就劈开了我的头颅,连瞳孔里都流出了鲜血。那刻,我吓得僵直,马上睁眼醒来,原来仍是严冬,两行热泪流得一脸都是,分外的热烫。

    在点点雪花里,我看见一只巨大的手,把自己从雪地里抱起。

    我还记得那一只手,是热气蒸腾的手。

    那个噩梦后,我有家了。

    儿。这是最强者的乐园,其他人的地狱。这将会是你的乐园,你从小开始,我就……”

    那刻,他咽喉咕噜一声,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我就替他,把还没有说完的话,大声地喊了出来:

    “我就知道!。”

    他是我的义父,是我唯一的亲人,那刻我真的失声痛哭了。

    但我竟哭不出一滴眼泪,连半滴也没有。

    我还记得,在第一个梦之后,我就没有再流过一滴眼泪。

    他就是喜欢我不会流一滴眼泪,特别是在黑暗的地狱里。但他不知道我喜欢黑暗,是从小就开始。所以回地狱,就如回到家里一样,我如何能哭得出来。

    我还记得第一次到异世地狱山。

    那年,我有家后刚好五年。

    那年,义父帮我魂身分离。

    那年,义父帮我成就了魔魂之身。

    那年,我登上了魔人魂身的顶峰。

    那年,我第一次喜欢金灿灿的黄金。配合我的魔人魂身,就如日月,黄金在明,魂我在暗。我太喜欢一个人呆在阴暗里,那才是我一个人的家。我最讨厌繁华喧嚣的地方,但偏偏最强者,就注定要处在人群之中。

    所以从小,我就在藏百~万#^^小!说里长大。

    是义父为我建立的藏百~万#^^小!说,是我的藏百~万#^^小!说。

    义父知道我喜欢书,就帮我网罗了几乎天下里所有的书回来,包括所有他能用上的手段和方法,都要帮我把书取回来。至少,我小时候是这样想。

    书,就成了我唯一的朋友。

    所以义父帮我起了这个名字,他和我都很喜欢这个名字,他和我都相信,我的名字将永留史册。

    我就是‘镇子书’。

    万念随一呼一吸间飘过,镇子书的心里再回复波平如镜,金油灯的火舌,也随着停下了摆动,他的半边脸面,再次退隐到阴暗之中。在没有元魔宝曜石的熏染下,现在镇子书的魔玄魂身,仍时刻在升华境道。当然,也包括刚刚神游回忆的时候,每次一呼一吸之间,境道还是在点滴的升华。

    一念过去,镇子书随手一甩,凰容金蝶帖子丁一声响,已陷进了金油灯的金座。

    看着窗外刮着的北风,雪雨仍旧随风飘飘然地落下。

    中境道地界,气候宜人,春秋分明,在冬天里,也很少会降大雪。这日风清气爽,北风透心凉,距离凰朝盛宴还有五天。

    凰朝京城里大街小巷,茶楼客栈,都比平日要热闹,就如同过立春年一样,彩带飘饰,金旗银花,百色彩服,花香茶香,随人影涌动缭绕,花团锦簇,卖艺唱戏,一片歌舞升平。

    二十栋最豪华的客栈,都已被来宾预留。来自五方看热闹,做买卖的游人商旅,已把京城里外,方圆五十里地的客栈酒家、兽马场,几乎全部订满。

    东南西北四方的来宾,当经过各地边关城楼,进入中境道地界时,凰朝的边防军,都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着焕然一新的感觉。

    无论在军容的肃整威仪,各司专职的熟练,过关的安排,甚至一言一行,精神面貌,都在在显出了凰朝久未曾见的气派,在令人愉悦之中,还让人感到凰朝军纪严明,回复了昔日的大·国·军·风。

    不少五方来宾,也因此从高傲的心情,回复了从前对剑圣凰朝的敬仰,心里都感到不枉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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