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惊艳蓝鸟咖啡店



    木吉他拨动,轻快的旋律从琴弦间跳了出来,店里的所有人听到这个熟悉的前奏,都是一阵恍然。

    哦——原来是《TakeMeHome,CountryRoads》啊!

    有熟悉这首歌的客人暗暗为舞台上的少年捏了一把汗。

    约翰-丹佛的歌可不适合年轻人唱。

    一是调子,二是歌曲传达的沧桑情感,并不是仅靠模仿就能让听者感受到的。

    角落里的布雷克-谢尔顿听到林康选的居然是这一首经典村曲,心里顿时也是咯噔一下。

    心说这小子胆子真大,居然选这首歌。

    《TakeMeHome,CountryRoads》在广大乡村音乐听众眼里,无异于圣经一般的存在。

    在乡村音乐之乡唱这首曲子,如果唱得不好,店里刚刚还挺好说话的客人们恐怕就未必会买他的账了。

    而休斯顿两兄弟则是从看到林康要上台表演开始,就一副兴冲冲的样子,似乎很期待林康会带来一场征服所有人的表演。

    前奏很短,只有几秒钟。

    林康的声音顺着柔和的和弦,从麦克风中传了出来。

    “Almostheaven,WestVirginia,”

    “BlueRidgeMountain,ShenandoahRiver~”

    简单的两句,却已经让像布雷克这样懂行的人微微动容。

    这吐气的方法,这嗓音的运用,好熟练、好扎实啊……

    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好的底子……

    布雷克看向舞台的眼神中已经带有一丝肯定。

    无论他后面**部分表现如何,只凭这两句歌词,他就能确定林康绝对不可能是什么音乐小白,相反更像是一个深耕音乐领域多年的资深歌手。

    “Lifeisoldthere,Olderthanthetrees,”

    “Youngerthanthemountains,Growinglikeabreeze~”

    主歌部分很短,随着伴奏来到副歌,林康的声音像是爬梯子般慢慢升高。

    “Countryroads,takemehome~”

    “TotheplaceIbelong~~”

    “WestVirginia,MountainMama~”

    “Takemehome,countryroads~~”

    他的声音平淡中却带上了苍茫之感,仿佛他现在就置身于西弗吉尼亚州的辽阔大地上。

    望着苍翠的蓝岭山脉,脚下流淌着绵延的仙纳度河。

    《TakeMeHome,CountryRoads》的灵感来源于约翰-丹佛一次在乡间小路上的旅行。

    当时他坐在车的后排,面对山间安静悠然的情景,他想起了童年时在西部长大时,走过的一条条蜿蜒的乡间小路,正是这些小路,指引了他回家的方向。

    于是这首未来在billboard主榜上停留了23周的歌曲,就这样在一辆吉普车上,短短一小时,完成了作曲。

    其实它伟大的地方不在于在主流音乐榜上拿到多少奖项。

    而是在于它真正能让每个美利坚人共鸣,能唤起70年代进城潮中的美利坚人,对故乡的依恋和怀念。

    他们身处大城市,而家乡在遥远古老的大地上。

    他们渴望那童年的乡村小道能指引他们落叶归根。

    所以这首歌是美利坚的《乡愁》,真正成为了全国传唱的经典。

    听众都在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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