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节 陈旭斌-第3/5页



        “说吧,你为什么要杀王昌盛?”

        最重要的秘密已经曝光,杀人意图在陈旭斌看来也就没什么值得隐藏的:“因为他是乐玉琴的丈夫。”

        这答案简单朴素得令人难以置信。

        凌子涵愣住了。

        他曾经想过无数种杀人理由,唯独没想到这个。

        思维敏捷的他很快反应过来:“你喜欢乐玉琴?”

        陈旭斌没有回答。

        他沉默着,仰头注视着天花板,没有任何希望光彩的眼睛里涌出一层苦涩液体,很快充满了整个眼眶,沿着眼角滑落脸庞。

        “……我爱她。”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男人。”

        凌子涵没有追问。

        他沉默着点起一支香烟,从旁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近距离注视着陈旭斌脸上的神情变化。

        感觉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来自尼古丁的刺激。

        “我今年八十五岁,老了。”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当时我住的离乐玉琴家不远,我在街这边,她住在对面。不夸张地说,我是看着她长大的。”

        “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那天路上有积水,我滑了一跤,她刚好路过把我扶起来。我买了点零食送给她作礼物,她笑起来很好看,对我说了声谢谢。”

        “后来她长大了,越来越漂亮。”

        “我想娶她,可那时候我家里很穷。结婚这种事情对我来说遥不可及。尤其是我和她的年龄差距很大,感觉就像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她出嫁的那天,我去外面找了个女人。暗巷里站街的那种,很便宜,两个银角就能整一次。那女的说,从来没遇到像我这么猛的男人,直接把她的管径适应期插得裂开……完事儿以后她不放我走,嚷嚷着让我赔钱,于是我就把她给杀了。”

        “第一次杀人,我还是挺怕的。我把尸体拆开,零件通过黑市上的朋友卖掉,生物组织大部分找地方埋了,剩下大脑卖给了医生联合协会。”

        “没办法,那时候我真的很缺钱。”

        “一个银角就能买一大包的木薯粉,我一次要买十袋,吃两个月,甚至三个月。”

        “我和我妈每天拼命干活,挣到的钱都用来养我爸。他每天都要喝酒,钱全部砸在赌场里。他打麻将从来没赢过,后来改玩牌九、百家乐什么的……反正输多赢少。每次输了钱他就喝得醉醺醺的回来,打我妈和我出气,说是因为我们很晦气,连带着他没有财运。”

        “十一岁那年,我被他打断了左腿。我妈哭着求后街上机械维修铺的老板,用旧零件给我重新修好。”

        “后来我才知道,她没钱买零件,被迫陪着那个男的睡了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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