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婚礼前夕



六月,蔚蓝的天空悬着火球似的太阳,没有一只鸟,没有一点风,天上的云彩就像被太阳融化了一般,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烈日当空,骄阳似火!

 我顶着烈日游走在炎热的大街上,除了街道两边卖雪糕的小贩,就是一群在大街上嬉戏打闹的孩子,他们围绕着载满雪糕的三轮车,争相买下一支自己喜欢口味,然后又你追我赶跑到了树荫下。

 孩子们各自炫耀着自己手里的雪糕,互相争论着谁的雪糕味道最好。雪糕的甜味和凉爽已经让他们忘记了额头上的汗水,毕竟孩子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满足的一个群体。

 他们只需在无聊的时候拥有一个喜欢的玩具,只需在炎热的夏季买到一支喜爱的雪糕,只需在受到挫折的时候得到家长的一句鼓励,甚至旁人无意中的一句表扬都能让他们快乐许久

 四周的花草树木都无精打采,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我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行尸走肉般的游荡在这个城市的水深火热之中。

 我又突然想起来陈茜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时间不会说话,却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岁月不能言语,却验证了所有的谎言;生活教会了我们成长,却又让我们花费了很大的代价去变得成熟。

 生活中处处尔虞我诈的人,在感情上又何尝不是如此?人们都在处心积虑的去追求自己所想要的,却又原原本本的忘记了自己的初衷。

 生活带来的痛苦并不是所有人都所能完全承受得住,有人在痛苦中绝望迷失自甘堕落,直到万劫不复;有人在痛苦中坚忍积极苦中作乐,最终逆袭人生。

 此时的我便是前者,即使阳光再热再亮,也照耀不到我内心深处的黑暗那个地方就像是万丈深渊一般,那是一个阳光无论如何也触及不到地方,除非有一天推开层层迷雾,才能迎来光明。

 傍晚,我刚收拾完东西下班,便听到了一连串的短信提示音,以为又是陆瑶给我发了什么,拿出手机却是我的表妹林可发来的。

 按照林可发来的地址,我打车到了陆瑶将要举行婚礼的酒店。

 刚一下车,好友之一的余生便打来了电话。

 余生在电话里说道:我听可儿说陆瑶今天结婚,也不知道陆瑶有没有通知你?说来真是讽刺,当初你在婚礼上不管不顾的撇下她,现在好了,人家找到了幸福,你还是单身狗一个。

 余生的语气略显惊讶,同时又有些感慨的意味。

 我并不觉得余生是在幸灾乐祸,相反我理解他的恨铁不成钢,要说身边最关心我的人,无非就那么寥寥几个,余生跟林可算是其中的两个。

 余生是我的至交好友,虽然见面很少,可彼此都把对方当作了亲兄弟一般,林可则是他的女朋友,也是我二姨家的女儿。

 我跟林可从小就在一起玩耍,后来爸妈因为工作原因我们一家便从市里搬到了小镇上,也就认识了余生,至于余生跟林可怎么认识的我并不知道,还是有一次在林可的生日宴上,我才知道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

 废话少说,陆瑶给你们发请柬了?

 我是今天才听可儿说的,你小子现在在哪,要不要我去接你?

 我多大的人了还用你接?你直接过来就行,我已经到门口了。

 挂掉电话我摸出烟盒,却发现烟盒里面早已空空如也,我把空盒子扔进了垃圾桶里,又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包烟。

 我刚点上一支烟,一辆黑色的轿车便停在了我的面前,正副驾驶车门一展,一男一女映入了我的眼帘。男的叫叶明,是我的至交好友;女孩叫叶小榆,是叶明的堂妹,也是我的第四任女朋友,她有一个响当当的外号,叫做小东邪。

 你们怎么来了?我对叶明问道。

 就你能来,我们不能来?叶明笑了笑,丝毫不给面子的怼了我一句。

 我把叶明拉到一旁,小声说道:我的意思是,你怎么把这位姑奶奶也带来了?

 叶明耸耸肩道:你以为我想吗,还不是听说你在这里,她才一直缠着我,我都快被烦死了。

 叶明话音未落,叶小榆已经笑着向我走来。

 在她的眼睛里面,我看到了怒意,愤怒的火焰似要将我吞没撕碎!

 苏岩哥哥,你什么时候学会不理人了?我每天都给你发信息,你从来都没有回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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