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稳定朝局
官员们有钱,可一旦将钱送人,那就是行贿,去市场大肆采购,囤积居奇,也违反官员不得经商的法令。
吃、喝、嫖、赌只剩吃喝不违法,但十天时间,能花多少钱?
只要《大明律》摆在那里,留给他们的花钱方法,就只剩买地,买房了。
朱由检就是要逼着他们买地。
担心土地兼并?
不存在的,土地兼并的可怕之处,在于士绅使用卑劣的手段,借助灾荒故意压低价格,甚至巧取豪夺。
如今却是有人拿着真金白银买地,时间仓促,还不敢使用违法手段,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百姓非但没有损失,还能从中小赚一笔,何乐而不为?
大量真金白银流入市场,短期内必然使银钱贬值,物价上涨。
一条鞭法虽然被改得不成样子,但仍旧保留了赋税折银的制度,如今百姓纳税,需要先将粮食卖了,换成银子再缴税。
粮食值钱了,银子贬值了,一加一减,朝廷只要不再增加赋税,百姓的压力反而能得到适当减轻。
有时候,物价上涨,并非坏事,如今的大明,还是地里刨食的百姓居多,交的赋税也最重,再赶上这连年天灾,不让他们有点盼头,朱由检就该没什么盼头了。
自省罚银赎罪这条整顿吏治(割韭菜)的法令,就在房状麗与朱由检这一问一答中正式完善。
它的好处在于,给了真正想要干实事的官员,一个轻装上阵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根本上粉碎了某些官场潜规则,以后再想打着“冰敬碳敬”“礼尚往来”这类的幌子行贿,只要被发现,那便是死路一条。
坏处便是,罚银免罪这种事一旦开了口子,难免会有官员借机劝谏,将这一临时法令,变为永久法令,最终搞成“议罪银”制度,官员只要交钱认罚,就能肆无忌惮贪腐。
想到这里,朱由检最后补充道:“这自省罚银之法,实属权宜之计,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日后若有人上疏重开此法,罪同谋逆。”
大明“十恶”之罪,谋反最大,指企图推翻朝政,一经查实,诛九族。
谋逆次之,指损毁皇室权威,如擅行废立,专断朝政,欺君罔上,一经查实,诛族。
魏忠贤犯的,就是欺君擅政谋逆之罪。
朱由检这是要用欺君之罪,彻底堵死“议罪银”的出现。犯了错,想靠罚银子解决,这不就是欺君吗?
更何况皇帝缺银子,直接抄家不香吗,干嘛整个投降输一半?
之所以古代皇帝对抄家没兴趣,那是因为官员们沆瀣一气,一个贪腐上千万的官员,抄家能抄出十万就不错了。
一来大家都有好处拿,二来他们担心皇帝上瘾,抄到自己头上就麻烦了。
抄家得罪人,还没什么油水可捞,加上群臣不断劝谏,皇帝们也就放弃了这项“发家致富”的小窍门。
朱由检就不一样,他知道这些人有多少钱,敢忽悠他,那就等着被抄家吧。
于是乎,抄家的银子非但没少,往往还能多出好几倍,搞得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陛下圣明!”房状麗很满意,皇帝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仍能坚守本心,主动封死最后一个“缺口”,实属明君之气魄。
靴子落地,板上钉钉,众人悬着的心,算是放下,至少不用扩大牵连,再加上皇帝给出那颗甜枣,总体来说损失不大,毕竟以往的罪名,也会随着自省奏疏一并消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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