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节 彩礼送了媳妇儿没了,彩礼诈骗如何维权?



送「彩礼」作为我国男女结婚前的必备一条门槛,起源于「昏有六礼」的传统,延续下来变成我国许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一涉及到钱财,就会有相应的纠纷围绕其中,所以彩礼诈骗也是从古有之。有心人抓住了送彩礼的「商机」一再行骗,受害人彩礼送了媳妇却没了。

那么,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分辨和预防彩礼诈骗?

遭遇彩礼诈骗后又应该如何维权,要回彩礼呢?

今天的课程我们就先从一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说起:

黄彩梅诈骗案——2013年10月期间,黄彩梅通过潘亚五介绍,与河南籍男子被害人王志帅相亲认识。之后,王志帅父子也曾到被告人黄彩梅家拜访过其家人。2013年11月1日,黄彩梅答应嫁给王志帅,但提出要彩礼38000元,王志帅及其父亲王文玉表示同意后,直接以转账的方式将钱转入被告人黄彩梅的邮政储蓄银行卡。得钱后,黄彩梅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绝与被害人王志帅父子见面、拒接王志帅电话。

2014年3月1日,被告人黄彩梅又通过媒婆梁玉梅介绍认识河南籍男子被害人王永安。同月7日前后以上述方法骗取被害人王永安人民币共计31000元。得钱后,被告人黄彩梅同样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拒接王永安电话。

黄彩梅被起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和被害人结婚为由,向被害人索要聘礼共计人民币7036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