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各取所需-第2/3页



    张妈不是愚笨之人,一点就明白:只有把果子酱的制作方法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走露风声的可能性才会大大降低,被效仿的时间差也会相应延长。

    但是苏青鸾没有说明的一点是,能够把不同的香料、食材乃至药材配合加入果子酱调制出复合型果子酱,这种能够让不同味道调和的本事原就不是每个人都能具备。

    更何况,很多人根本就想不到诸如香辛料、药材、茶叶之类的能够加入果子酱中称为调和味道的绝佳帮手——从零到一,从无到有的创新,往往是最难的。

    所以很多在苏青鸾看来司空见惯的配方,在这个时代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有人想得到。

    说白了就是“惯有思维认知限制了想象力”。

    苏青鸾这么一说,张妈也觉得十分有道理。即便出于共赢的考虑,也应该把第二个条件答应下来。

    另外还有一些客观的条件对于产量的限制,比如野果子树的产果期限制,还有总量的限制等等。

    关于产量还好说,反正苏青鸾从一开始就打算走高端路线,不打算走量产,所以最好就是一年出几个系列,每个系列都是限量款,把饥饿营销效果拉到最大。

    但是对于季节的限制比较紧迫——总不能刚开店,就要等一年才有新货。

    于是张妈对苏青鸾保证“想想办法”,转身就给谢老太太写信,说了这件事,请求她动用专门的送信通道。

    当然,此时此刻苏青鸾对这件事还一无所知。

    苏青鸾接着提要求,把关于外包装的设计,铺子的名字必须是“苏记”,甚至合同期限都做了详细的要求。

    “我未必能保证一直保质保量研制新品的果子酱,所以为了不把‘苏记’果子酱的招牌搞砸了,这合约也要每过数年一签,当然具体的年限还要相互商定……”

    自然,这些条款涉及的分类林林总总,不是一天就能完全敲定下来。退一万步讲,万一十套试卖品反响不佳,剩下的合同也就指定没有下文了。

    所以今天双方只是大致把合作当中自己想到的问题摆出来,至于合约的具体条款,还要细分,慢慢商量。

    不过有两点需要率先敲定——就是“苏记”作为店铺的总商标,以及一旦试卖品不成,“订金”需要退回的比例。

    前者很好商定,张妈来乐丰县之前就曾被谢老太太吩咐:谢家现在尊荣和权势都不缺,而且还有个在宫里面当嫔妃的女儿,份位已经是四分之一的“容妃”了。

    当今圣上多疑,十分忌惮外戚干政,所以没有立后。因此四分之一便地位不低了。

    所以即便是在富贵云集的都城,谢府也同样是够扎眼的了。所以至少面子上,这果子酱的铺子不能太惹人注意——而且绝对不能用“谢府”的名头。

    也正因为如此,苏青鸾想要用“苏记”作为“商标”的做法反而意外契合了对方。

    至于订金,张妈写了字句保证,即便那“试卖品”没有得到贵人青眼,毕竟还有“四时”系列打底呢,所以能保证一半儿的订金作为“辛苦费”。

    苏青鸾却想到,这订金的银票是五百两,那么一半岂不是二百五了?

    关键二百五这个说法在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数字,让苏青鸾即便想要吐槽也有种对牛弹琴的无力感。

    然后她就十分光棍地想开了:既然所有的人都不认为二百五这个数字有什么特殊含义,那她暂时就当其他含义不存在好了——反正她也不是那种矫情到为了避讳某一个数字就和银子过不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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