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开始任务
    
    早上,大歌起了个大早,天刚蒙蒙亮,便来到院子的草地上修炼。早晨的清风拂面,带来一丝清凉,带吹走昨夜残留的睡意。
    昨晚跟阿秀他们拼酒,玩得疯狂,脑袋有些昏沉。不过对于大歌的修为来讲,这点酒算不了什么,不过是魔力运转片刻的事。
    昨天为了尽兴,就任由酒精泛滥,不知自己昨夜喝醉了有没有使酒性子,要是有,可就丢人了。
    收拾完昨晚留下的狼藉现场,张罗完早餐,吃过后大歌便给阿秀留了张纸条便出发去执行自己的第一个任务了。
    至于阿秀,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醒过来的,他也不想去吵醒她。
    想到等阿秀睡醒,该是太阳升到最顶的时候,想到她自己已经错过了一上午课的狼狈样,心情就倍爽。活该,谁叫她昨夜和自己抢酒,喝的那么欢。
    踏着轻快的脚步,大歌出了城,在驿站租了匹马,便向离梦魇森林最近的落叶联络点赶去。蓝天白云,风和日丽,在路上策马奔腾,倒是有几分潇洒。
    说是联络点,落叶这个点有一个叶城内城那么大,由于靠近梦魇森林,独得佣兵的宠爱,繁华异常。每天来往于这两个地点的佣兵不计其数,他们到梦魇森林执行任务,回来又就近在这里处理收获。
    别小看了佣兵带回来的货物,魔兽可是浑身都是宝,外皮可以制作防具,魔晶用在帝国的武器上,血肉是各大酒楼争着要的食材。于是,很多商家都争相在落叶联络点设立收货点,然后将收到的转到大城里那些达官贵人手里,赚个锅满瓢满。
    不到半个小时,落叶联络点就在大歌眼前,比叶城少了点秩序,却多了生气。街上的叫卖声不断,人流来往匆忙,酒肆茶楼满满当当,都是客人。他没有久留,粗略熟悉了环境他就往梦魇森林的方向去了。回来的时候他会来好好品品酒肆的酒,现在可不是休息的时候。
    沿途的人越来越少,梦魇森林地域广阔,可是有十个城那么大。来梦魇森林的佣兵虽然多,但分散开来就没多少人能碰在一起,在梦魇森林一个人才是最好的。多人的,必定组成团队。
    有经验的老佣兵每次执行任务都会有意避开人群,自己或跟朋友一起,不会带上陌生人。只要在梦魇森林厮混上个把月,就会明白,梦魇森林的魔兽虽可怕,但危害最大的是人,人性才是这人世间最令人恐惧的。
    顺着地图标出的复魔草的生长地,大歌在树林中穿行,进去密林,虫鸣鸟叫的声音多了起来,空气变得湿润,脚踩在湿软的落叶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突然,大歌察觉到自己的前面有动静,转身躲在一颗大树后面,手已经抓在长秀剑的剑柄上。
    在这里,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是要格外注意的,一不小心,阴沟里翻船可是常有的事,大歌不想糊里糊涂就丢了性命。
    上次黑衣人打斗,大歌发现自己就只会一些普通人用的拳脚,吃了不少亏,便在小恒那换了一套神韵境高阶的剑法拂尘剑法,在同阶的修炼者里算是佼佼者,现在自己也算是半个剑客了。
    修炼者没有所谓功法,修炼只能靠冥想凝聚吸收魔力,但使用武器倒是可以有技巧和魔力运行方式。
    好的武技可以让人充分发挥自身的实力,杀人于无形。武技的好坏以修炼者境界划分,又分为高中低三阶,一部好的武技千金难求。
    “三级低阶魔兽火灵狼”
    大歌躲在大树后面确定了发出动静的不速之客,脑海里就出现了自己看过的资料。这是一只和自己相同境界的魔兽,只是由于魔兽的身体比人要强大,所以同级别的双方,人会处于劣势。
    大歌慢慢地将长秀剑拔了出来,没有惊动那只火灵狼。有拂尘剑法傍身,他可不怕这只小狼,就看自己能不能一击得手。他运起魔力,一箭步扑向前,手中的剑凌厉地朝火灵狼使去。
    “剑起尘断”
    一击得手,大歌手中的剑划过火灵狼的腿,火灵狼临危反扑,把他撞了出去,气血震荡。没有片刻停留,大歌又挥剑上前,现在火灵狼的脚受伤,行动不便,机会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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