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残梦未醒(三)
大学毕业后来到深圳,林弦很快找到了工作,在一家报社当记者。高进之已经是一个公司的总经理,感觉比小时候要派头多了。虽然皮肤依然黝黑,可是他身材高大魁梧,穿上名牌西服还是挺耐看的。
进之一个人在深圳,恢复单身后还没有找女朋友。他帮林弦租了一套小小的一室一厅,还预付了一年的房租。林弦明知道他结过婚,可还是喜欢他。为了他,上大学的时候她拒绝不下一打的追求者。她明知道进之并不适合她,和进之那样的男人在一起绝对没有安全感,但她仍然止不住喜欢他欣赏他。
进之还没有来。这时候餐厅的人越来越多了。有一个穿吊带背心的年轻女孩从旁边走过,林弦忽然发现她脖子上居然戴着一块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小鸡心型的电子表!有人会将手机、MP3播放器之类的挂在脖子上,哪有挂电子表的?也许人家挂的根本就不是电子表,只是形状像罢了。但林弦还是无法不想起进之曾经送她的那块可以挂在脖子上的电子表。
林弦初中快毕业的时候,闲了两年的进之终于进了一家国营酒厂,做了个搬运工。虽然辛苦点,可也算正式工了。工作不是林弦的父母直接找的,但关系还是通过他们引荐的,好歹算是帮了一点忙。进之比较爱干净,下班后一定要在厂里洗完澡换了衣服才回家。一直喜欢音乐的他有了工作之后,就用工资买了把吉他,下了班没事就爱拨弄拨弄吉他。大院里的人都说,进之这个孩子真是可惜了,从外表上一点都不像当工人的。进之只是笑笑,他知道自己以后一定不会是这个样子的。
林弦在父母的要求下不再主动与进之联系,但还是经常能在路上遇见他。每次见到进之骑着辆破单车,背着个吉他四处乱逛的时候,林弦的心就会有一些痛。进之每次见到她总会停下来和她打招呼,如果她不急着回家,也会拉她去附近的公园里,随便弹几首曲子给她听。弹乏了,他就会吹口哨,他能吹好多歌,包括那时候比较流行的费翔的歌,他几乎都能弹能吹。不过林弦最喜欢的却是那首有些悲凉和凄切的《只有分离》。
进之说,小弦,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喜欢这么悲伤的歌呢?这不好。
林弦叹了口气说,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并不是悲观的人,却偏偏喜欢这样凄凉的歌。
小弦,你马上就要考高中了,你肯定能考上重点高中,然而就上重点大学。你的未来一定很好。
阿进哥,我一直不懂你为什么不愿意复读呢?
这个问题我不是早就告诉你了吗?现在我弟弟成绩非常好,我们家就专门培养他这个大学生就够了。我本来就是个粗人,硬让我上学也是受罪。现在每天上班拼命干活,下了班弹弹吉他不是挺好的吗?
可是阿进哥,我觉得还是很可惜。
不可惜,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我要是读书的料,也不至于考不上大学。哦,对了,我们厂里下个月要举行一个文艺活动,我要上台表演吉他弹唱的。你说我唱什么歌好呢?
就唱费翔的《只有分离》吧。
你就那么喜欢这首歌啊?
当然啦。你别说,你长得还有点像费翔呢,只是比他黑。
你那时候已经放暑假了,一定要来看我的演出啊。
好啊。我最喜欢看文艺演出了,可惜我自己没有什么文艺细胞,唱歌不好,跳舞也只能跟着大家混混。
那可说定了哦。
林弦就坐上了他那辆吱吱嘎嘎的单车,初夏的风吹起了她的长发,不时将细细的发丝轻轻拂在进之的脸上。进之心里不由地产生一种异样的情愫。他知道自己喜欢这个女孩,然而现在告诉她还不是时候,两家的差距太大了。他当时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努力,混出个模样来才向她表白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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