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这下不藏娇都不行了



    吃完之后,下午时光悠悠,三人一鹿一鸟朝外走去——是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只小鹿不走了,就跟在众人身边。

    这把玫尔莎给开心的,她可喜欢小鹿了。

    令人伤心的是,小鹿缺不喜欢她。

    三人来到了村子,就想走入找个代步回到博伦城。这时玫尔莎制止了,她怕自己被人认出来……她不想回到赫利姆庄园。

    “没人认识你。”乔什看都没看说道。

    “这不可能。”玫尔莎对于这个每次都反驳自己的男人很抗拒。

    这回安谢尔看了她一眼,面色古怪道:“这……很可能。”

    恰好下过大雨后,水塘到处都是。

    阳光之下的反光,让玫尔莎一眼看到自己那被泥巴弄得脏兮兮的脸。

    看着这脸,她竟然笑了,暗自道:“太好了……”

    三人进入村子,一阵打听,终于找到了愿意载着他们进入城里的马车。当然,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这是乔什用手里两张兔子皮,外加一些银币换的。至于身份,乔什直接睁眼说谎,说自己是出去做生意,回来时遭了盗匪,对方深信不疑。

    趁着车夫在弄车,玫尔莎在逗刚刚才混熟的小鹿,安谢尔靠近乔什。

    “乔什,你打算怎么办。”

    说的当然是玫尔莎。

    “还能怎么样,当然是送回去,还让我养着,怎么可能?我现在因为这事丢了工作,身上又没钱,真要按她的来……我养自己都困难。回去后还得找工作,吃喝拉撒睡都要钱,我是人,又不是什么都不需要的神。”

    最初穿越的时候,乔什开心得欢呼雀跃,以为自己是主角。

    很快他就发现,这个世界和原来一样现实……人需要吃喝拉撒,生活琐碎,世界也没怪兽和灾厄需要英雄挺身而出,为了活下去,需要去工作赚钱。

    赚钱的秘诀就是出卖劳动成果和体力,给别人需要的,别人给你钱。

    “可你要怎么解释这整件事?”安谢尔又问道。

    “不解释,把她仍在路边,自然有人认识她。虽然我很想把她送回赫利姆家,换取一笔不错的报酬,可我更不想麻烦……”

    正说到这里,车夫安装着车马絮絮叨叨说着:“最近博伦城真是越来越不安全了。也不知道巡逻兵是干什么的,城里到处有凶杀案和盗贼,外面还有不少土匪。就连赫利姆家族最漂亮的女儿,博伦冰钻都被掠走了。据说掠走的是个年轻采花贼,看不清模样,大概是十六岁左右,个子不高,这家伙胆子也太大了。赫利姆家族大发雷霆,悬赏一百万里贝捉拿,对于这个采花贼要碎尸万段。现在三色猎人已经出动,看来博伦城要乱上一段时间了。”

    安谢尔看向乔什,只见乔什瞪眼微笑点头,但脸色有些白。

    她上前以帮忙为名,又套了套话,才知道城内虽然发了通缉令,可通缉令根本就没什么信息,也就是说赫利姆家根本不知道采花贼是谁。

    且采花贼这个名头,也是赫利姆家随便说的。

    现在全城的采花贼,不管大的小的有前科的,正被三色猎人弄得在大逃杀。

    所谓三色猎人,就是黑猎人,红猎人,黄猎人。

    黄猎人就是赏金猎人,基本就是靠悬赏来过活,捕捉各种有悬赏的贼,很有本事,有相当强大的侦查能力。

    黑猎人则是正常的猎人,擅长捕杀各种兽类和寻找东西。

    红猎人通常情况下指保镖,用来对付暗杀,担任大家族外保工作,但能够防得住这些的都是了解这些的,所以不少红猎人也接刺杀任务,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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