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一人足矣-第2/3页
可是那男子压根就没有说的意思,一个劲的想要挣扎。
就在李天感觉到对方从身上掏出一把首的时候,直接用力扭断了对方的脖子。
既然得不到信息,那么这个人就没留在世上的必要了。
在战场上,对别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李天时刻记着这条教训。
一条人命,他从来没有在意过。
如果让林依知道,在外面,李天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之后,不知道她会怎么想。
这也是李天一直不愿意说自己过去的原因。
真的,在林依身边待久了,李天内心的那股戾气会变得很平淡,只有到了这个到处都是血腥的战场,才会再次沸腾起来。
仔细查看了一下男子的尸体,最终李天从对方身上摸到了一件东西。
一个徽章,一个能够证明他身份的徽章。
天狼小队也有自己的徽章,而这个徽章,李天十分的熟悉。
狂狼佣兵团的!
在草原上的佣兵队伍,总是喜欢起一些带狼的名字,比如天狼,影狼,还有这个狂狼。
不过狂狼佣兵团可不是普通的佣兵团,是活跃在吉布提的一个大型佣兵团,人手接近两千,属于一流佣兵团的行列。
天狼小队只有几百人,如果不是因为有李天的话,二流佣兵团都算不上。
得知对方是狂狼佣兵团之后,李天心中大喜,因为这次秦语晗的目标,就是这个狂狼佣兵团。
那个任务,李天看过,是狂狼佣兵团吃了对方一次价值五亿美金的货物,于是对方悬赏ss级别的任务,第一目的是夺取那批货物,第二任务是杀了狂狼佣兵团的头目。
李天没想到上天都这么眷顾他,在迷失方向的时候竟然能恰好碰到了这群人。
很明显,这群人追踪的就是秦语晗她们了,虽然李天一路走来并没有看见什么尸体,不过这些人是从另外一个方向进来的也说不定,毕竟山那么大,谁能保证是从同一个地方进入的。
那么……接下来……就是猎杀的时刻了!
李天直接拿起对方的枪,包括一把手枪和一个汤姆逊冲锋枪。
都是很低端的武器了,不过在战场上面却拥有极强的杀伤力。
就如同一条狐狸一般,李天的身体穿梭在森林里面,普通人几乎都快看不见他的影子了。
“突突突……”
突然间,李天从一片草丛后面站了出来,对着前方的一群人就开始突突起来。
汤姆逊冲锋枪,唯一的好处就是弹道快,射速快,如果前面是一群人的话,那杀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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