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决战-第3/3页



    獠牙,利爪,长枪在短时间内,交错而过。

    狼王额头多了一道口子,鲜血蒙住了眼睛。

    曹坤长枪断裂,手臂,小腹多出几道撕裂伤口,要不是身穿牛皮甲,手臂说不定就断了,被开膛破。

    朴刀抽出,转身继续,双方不留一丝喘息机会,第二回和,继续。

    狼王跳跃,冲锋之势,挥爪,完全无视身上伤口,仗着皮糙肉厚,你给我一刀,大不了伤口留点血,我给你一爪,你就得玩玩。

    以强欺弱,仗势欺人,说的就是这狼王一套,猛兽在森林中通过长年累月生死搏杀总结的经验,在两人的战斗中总能选择合适的战术。

    面对狼王的强势,手中没有长枪,就没有了手长优势,朴刀不够锋利,手又短,近身战,比拼肌肉力量,相当于老鼠找猫做三陪,闹呢。

    武术技击,是为了扬长避短,而不是用脑子死磕,一时间,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在树林中躲猫猫一般,打起了游击站。

    狼王在运动站中,腰间的伤口,在不停漏血,时间对曹坤有利。

    累的狼王气喘吁吁,逼不得已,狼嚎唤起,呼唤小弟前来助阵。

    草丛中,兽瞳闪烁,树叶被踩踏的声音,越来越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