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成网红了-第2/2页





    特别对于自己指出问题后,面馆老板还拒不承认,反而辨称自己就是菜品的发明人,表示了强烈的鄙视。

    但是在博文末尾,食尚超人还是酸酸的补了一句:虽然我坚决反对这种剽窃他人成果的做法,但作为一个正直的人,我不得不承认,这位方老板确实厨艺过人。

    售价八十五元的鸡豆花,无论是清汤的鲜美还是鸡豆花的嫩滑全面超过我在‘德安居’品尝过的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

    这篇博文比前面那些文章的留言评论都多,足足有七百多条,方渝稍稍的翻看了一下,一开始的评论都是一边倒的批驳。

    一个叫“撞钟的鱼”的网友说:这种行为是很危险的,大家如果都去剽窃不搞原创的话,那么以后就再也没有新菜了。所以号召大家一起抵制,坚决不去“一面之缘”吃饭,让老板知道不正当的手段是不可能获利的。

    还有个叫“正义的溜溜球”的网友留言说:现在国家要和国际接轨,对于知识产权的事情十分重视。最近开的一场多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我们国家受到很多国家的攻击,都是因为国内有这种不思创新,只会剽窃的人,真是给国家抹黑。

    诸如此类的评论还有上百条,方渝匆匆地一扫而过。看到后面终于有人开始表达不同意见。

    一个叫“小文变小六”的网友质疑道:如果剽窃人家的配方还能比原版做得更好,那算不算也是一种创新。

    接着一堆人跳出来反驳,但还是有人支持“小文变小六”的看法。

    一个叫“火中物”的网友就说:也许人家老板说的是真话呢,我也去“德安居”吃过这道菜,但他们也没有说这是他们原创的啊。

    因为“火中物”的留言,接下来一连歪楼了几十层。一群网友都在羡慕他能自己掏钱去“德安居”那么高档的地方吃饭,纷纷跪求包养云云。

    后面倒是有个叫“温柔的钢枪”网友突然表示:

    明天要到蜀都市公干,五百八十八的养生鸡豆花是吃不起的,但是八十五的那种倒是可以去尝尝,大家等我的拔草手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