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荒野狼头-第2/3页



    这么多人,似乎就那样一动不动躺在地上,不动声色地等着让人在他们的喉咙上刺上致命一剑。

    当然,现实中没有人会愿意这么做。

    是人都惜命,面对飞来一剑,或躲闪、或格挡、或截击、或反杀。

    毕竟,人不是木桩。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唯一的解释是那杀手的剑实在太快,快到他们根本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试问当今江湖之上,除了他老狼,还有谁,能使出这么快的剑?

    再看那些人的衣着,一个个穿的破破烂烂五花八门,身上乱七八糟肮脏不堪。

    没错,就是方才在半道上准备截杀他的那群人。

    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尸首,老狼突然明白,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江湖大盗,他们其实不过是一群流窜在这边塞荒野上的流民而已。

    一些特殊的世道,总有一些活不下去的人不愿意眼睁睁等着被饿死,望着空荡荡的茅屋,一咬牙,从哪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摸出一把板刀一根长枪甚至直接卸下铡草的铡刀,往肩上一抗,或独行、或结伴,走出蓬门、铤而走险,在世人视为正道的耕田打猎经商入仕之外,硬是将脑袋瓜子别在裤腰带上,拼着性命谋出一条活路。

    他们可能会入户行窃,也可能会拦路抢劫势单力薄的行人,人多的时候,甚至会洗劫村社,在“做事”的过程中,他们当然会杀人,甚至会屠杀掉整个村镇。他们一般不会做太过长远的打算,从不谋划以后的出路,只讲究及时行乐得过且过,能过一天是一天,快活一会算一会。当然,更多时候,因为没“事”可做或者有“事”做不成,他们会藏起兵刃,去大户人家门上扛短工、去村落乞讨,有些小手段的人也会去人多的地方耍蛇戏猴卖狗皮膏药,至于什么都不会的甚至直接到村口巷尾的垃圾堆捡食垃圾,他们只想活下去。世上本来也没有太多的单身旅客供他们劫杀,稍有钱粮的村镇自然也并不会伸长了脖子等着他们来杀来抢。他们可能会因为一时的运气而过一两天腰包鼓鼓酒肉敞开了吃喝的快乐日子,他们也可能会被护院的武师或强悍的过客砍得面目全非死无全尸。他们经常昼伏夜出,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更像一群骑在鬼门关上的孤魂野鬼。

    很显然,这些人就是这样一群人。

    真正的乌合之众。

    方才拦截围堵老狼的,有十七个人。

    让老狼诧异又觉得在情理之中的,是这十七个人都没有逃过眼前这场劫难。

    除了那个带头的仇小刀被他手下的少年一枪刺穿、又被那个扛铡刀的后生剁成两截提前殒命之外,剩余一十六个流民,全被杀死在这里。

    如今,他们全被整整齐齐摆在这儿。

    连长枪少年脑袋上那根被老狼“赠送”的“发簪”都没有跑丢。

    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那个仇小刀的尸首也被捡来了,身子跟脑袋拼在一起,跟他的兄弟们摆在一起,也算是兄弟一场一同上了路。

    看来,那剑法迅疾非凡的杀手本来就是要准备干掉他们的。

    就凭这些人的能耐,被那般武艺的杀手盯上,自是凶多吉少。

    甚至,完全可以说是已然接到了阎王爷的请柬。

    不远处,一棵枯树下,站着一群马。

    不消说,那就是他们的坐骑。

    这些人虽然一贫如洗身无长物,但胯下马却个顶个都是好马。

    到底是吃饭的东西,他们舍得在这上面下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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