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庙会
大黎。
江南道。
明州。
景安十年十二月初九。
天晴。
太阳照样升起,自万里无云的天空中撒下阳光与温暖。
而天宁寺的庙会活动,也如约而至了。
天宁寺,是整个明州最负盛名、香火最旺的寺庙。
每月初九日,都会有庙会活动举行。
有记载曰:“明州天宁寺,每月九日,百货云集,谓之庙会”。
逛庙会,是黎国特有的传统民俗之一,最早起源于寺庙前举办的祭祀活动。
从早期的祭祀祈福,到现在的贸易、文化、娱乐、饮食百花齐放。
庙会在不同时代的功能,不断增加。经过不断的发展,逐渐演化为民间喜闻乐见的一种游乐和购物形式。
在庙会中,雅俗相济,商娱相融。
普通老百姓可以观看踩高跷、舞狮、画脸谱等多种演出,品尝来自各地的地道美食和当地享誉已久的老字号小吃。
精品荟萃。
而文人墨客亦可组织灯谜活动,或即兴赋诗、相互交流。
因为是年前的最后一次庙会,今日的规模更是空前盛大。
人山人海。
其中就有一个齐云。
他今天来的首要任务,自然就是买衣服。
摆摊卖东西的小摊贩不少。
卖手抄书的、卖衣服的、卖各种生活用品的。
甚至有卖女儿的……
以齐云前世的世界观,自然是接受不了这种情况的。
但在黎国,却很常见。
一年到头,若是欠债欠钱,或是收成不好,便通过卖女来换取财物。
一般来说,卖出去的女儿都是成为丫鬟。
运气好点的,也许还能找到一个好人家,成为童养媳或者妾室。
而不幸的,便成了青楼中被迫以色娱人的风尘女子。
她们势力弱小,加上封建思想下对女性的压迫,所以往往悲惨一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齐云对此略有微词,且颇为不齿。
但他势单力薄,还和她们的家庭一样穷困潦倒。
他同样无力改变她们的命运。
“哎……”
齐云叹气。
他心中暗道,待将来武功大成、举世无双,定要立下规矩,禁止这种侵犯人权的买卖行为的出现。
被这么个插曲打搅了心情,齐云多少有点意兴阑珊。
货比三家后,齐云挑了一处材质和价格都比较公道的摊位,买了四套衣服。摊主倒也爽快,给齐云打了个折,只收了二十五两银子。
当初梨儿姑娘借了五十两银子,自己又领了二十两银子的工钱,前两日在宁奉山还捡了五十两银子,加上这十几日来送餐时张员外、欧阳财主、柳大人、龚财主四家下人给的碎银赏钱,合计共有大约一百二十五两银子。
减去客栈的住宿费用三十两、刚刚买衣服的二十五两、还有多一床被子的半两,以及给老乞丐、刘小二的银两和自己吃面加餐的花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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