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木头哑巴
沈云苏顺便熄了门口的灯,昏暗一片,诺大的场馆,本就死寂,门窗又未关严实,呼啸的风声此起彼伏,更是令人望而却步。
他叹了口气——还是原来好。
即使原来人多事杂,但他骨子里还是喜欢热闹。再来,他处理关系也不太用动脑,可以随着自己的性子来。因为,哪怕出了事,最后总会有人帮他收尾——家庭缘故,他可以放纵些。
很少有人能和他深交,表面上他可以谁的关系都很好,但在他身边,你总会觉得糊着一层纸,你想捅,它不破。
因为他并不好打交道,面对大部分,他更多的是不屑与嫌弃,尤其是那些妄攀附他的人。
他喜欢,也习惯独处。
他的独处是一种习惯,和呼吸一样的习惯,他觉得世间好像没有任何一个人,值得他去交往。
但他没办法不狠长梧北焱,毕竟因为她的一己私心,造成如今常幻馆的悲凉。
热闹中的独处,才是他想要的。
……
他没有立马跟上沐雪岚的脚步,坐在台阶上,抬头望天,嘴角不经意间闪过一丝苦笑。
你应该……还在生我的气吧?
他在笑自己,但他不后悔。
接着,他从衣服里掏出一块玉,是滴水的形状,底部镶金,显尽高贵。
如果他时常挂在脖子上露出来,那一定会有人认出,他是沈家的人。
沈不是大姓,如此便更好辨认,他来自夜首最出名的那个沈家。
沈云苏是沈家的二儿子,沈家,是仅此夜首四大家族的存在,从不缺钱,但却缺权。他们家做生意的,非从政,培养出的孩子也不贡献朝廷,所以始终不得王心。
沈家家主沈乔逸,今年学乖了,准备让一个孩子入朝,以换沈家愈发繁荣富贵,如果同时掌握权势与财政,那么沈家未来又何愁呢?
加上,四大家族之一的汪家,家主年逾花甲仍无后代,他自己逐渐力不从心,沈家此时崛起,正是好机会。
而这个孩子,是沈云苏。
论外貌,你第一眼没觉得他惊艳,但几次过后,就会开始懊悔,以前怎么没注意到他这样俊美,如此迷人——想法转变就在一瞬间。
五官线条是钢笔一点一点勾勒的,干脆,清爽。他轻笑的时候,会让你有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错觉。
所有的女孩子,现在喜欢他的,无一例外,都在后悔,当初怎么没发现,他帅的这样小心翼翼,又令人忘却不去?
为什么非是沈云苏呢?大儿子沈云鹤,要继承家业,并且习法为时已晚。
长梧北焱没作妖之前,沈云苏在馆里算不上天赋异禀,但勤奋认真,虽攀不上第一,但偶尔能做到只差伯仲。
沈乔逸却不满意,在他眼里,自然的认为沈家的孩子只能做第一。现在还只是在馆里就不能拔尖,未来又怎能入夜王的眼?
所以,分家之后,他自然的去到常淑院,名次有所回落,但稳定在第四、五左右。
“你认定要让父亲失望?”沈云鹤问过他。
“我在这,没有希望。”沈云苏眼皮都不动一下。
“你要入朝。”沈云鹤冷静道,“没有希望也罢,你没得选。”
沈云苏眼底闪过怒色,看他道:“趁我没出手把你打趴之前,离开我的视线。”没有退却的,他继续说,“哪怕我不强,但哪怕是父亲,现在也不是我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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