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机会-第3/3页





    附注:北魏军制:

    五人为“伍”,设“伍长”。

    二“伍”为“什”,设“什长”。

    十“什”为“队”,设“队主、队副”。

    五队为“幢”,设“幢主、幢副”。

    军无定数,设“军主、军副”,除了统率步军的“军主”外,还有为“马军主”、“步军主”等。

    “军主”之上依次为统军、别将、副将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