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想一口咬死这个混蛋-第2/3页



    傍晚,她纔去找酒店。

    她亮出身份证后,所有大酒店和旅馆都拒绝她入住。

    凌晨的夜很深很深。

    拖着行李走了很远很远。

    找了十几家大大小小的酒店旅馆,结果都拒绝入住。

    她像无魂的傀儡,乱了阵脚,拖着行李漫无目的地游荡在繁华的街道上。

    在这最无助的时候,她掏出手机,看看这个陌生城市有没有可以投靠的同学和朋友。

    突然,冲出两个扒手,把她的行李揹包和手机都给抢走了。

    “抢劫…抢劫啊…”她拼命追喊着,路人稀少的街道上,並没有人帮她,劫匪拿着东西坐上小车,消失在她眼前。

    行李没了,手机没了,空荡荡的手上什么也没有,连最后的一丝丝安全感也荡然无存。

    忍了一整天的泪再也控制不住涌动,她蹲在角落裏黯然神伤,偷偷擦泪。

    她才24岁,只是一个怀揣梦想的女生,独自一人来到这个有她母亲在的陌生城市,希望在打拼梦想的同时,还能享受到一丝一毫的母爱。

    她做错了什么?

    爲什么要这样对她?

    偶尔路过的行人放慢脚步多看她两眼,並没有人愿意多管闲事。

    余暮夕泪眼朦朧,抱着双膝缩在墙角,身心疲惫地坐在地上。

    突然,一双黑色男士皮鞋进入她的视线。

    她顺着皮鞋仰头往上看。

    黑色西裤的修长双腿,健硕的身躯套着洁白的衬衫,直到看清那张俊美如斯的脸,她全身神经绷紧,嚇得哆嗦。

    凌晨的夜,男人犹如伏击在黑暗中的野兽,阴鷙危险,只要她稍微一动,就咬断她的脖子似的,让人不寒而慄。

    恐惧蔓延,她慌张地往后缩,可再怎么缩也缩不进坚固的墙壁。

    洛挽风缓缓下蹲,单膝撑着手肘,掐住了她精致的下巴。

    他像欣赏一副满意的优秀作品,细细品嚐,颇有感触地呢喃:“小可怜,感觉如何?”

    余暮夕满眼恨意,恶心在胃裏翻滚。

    她平凡而渺小,他财权滔天。

    斗不过,惹不起,也躲不了,恨意让她失去理智。

    控制不住內心的恨,快速咬上男人的手臂。

    这攻击来得猝不及防。

    洛挽风紧皱眉头,淡淡地闷声“嗯”。

    余暮夕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用力过。

    她用尽全部力量咬着,口腔满是血腥味。

    只想一口咬死这个混蛋。

    就像小时候,被同村孩子骂她是没爹没孃没人要的野种,再弱小的她也能咬得他们怀疑人生,不敢再欺负自己。

    洛挽风皱眉看着咬人的“小狗”,猛的握拳,肌肉瞬间绷紧,结实如磐石,护着他的筋脉和骨头。

    他另外一只手掐住余暮夕的脸颊,稍微用力就撵开了她的嘴巴。

    鲜血在余暮夕嘴角缓缓流出来,她怒瞪着他。

    洛挽风不痛不痒似的:“我本想让你像狗一样流浪街头的,没想到你还真是狗,竟然会咬人。”

    后面的贴身保鏢紧张冲上来:“三少,你没事吧。”

    洛挽风一把拎住余暮夕的手臂,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她拖入旁边的豪华轿车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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