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似曾相识-第3/4页
然后爬出了古墓,趁着夜色,又悄无声息的消失在这片荒地里........
。。。。。。。。
谭骁的逮捕通知书在谭骁被抓一个礼拜之后,送达到了老师手里。
老师最近真的苍老了许多,拿着逮捕通知书惊慌无措的找到我,“方向,你看看,是不是搞错了?怎么是故意杀人罪?”
我也惊了一下,赶紧接过了逮捕通知书看了起来,确实是以故意杀人罪逮捕的!
老师几乎要哭了出来,“谭颖打探来的消息,那个向凯旋只是腹部皮层被戳破,并没有伤及任何器官。据说在医院里已经可以下床行走了。这不应该是故意伤害吗?”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是有着质的区别的。精研法律的我,很清楚故意杀人如果是轻伤,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甚至是管制。
哪怕是构成重伤,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多轻伤!
而故意杀人,起步就是三年,直到死刑!
两个罪名确实两字之差,后果确实天壤之别。
其实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看着老师悲伤的样子,我又不忍说出真相,更是不敢说出自己已经打算听天由命。因为那确实不是我这样的小角色能惹得起得大人物!
可是,可是,可是睡了人家老婆,还导致人家老婆怀孕,甚至还把孩子生下来当着老公的面摆满月酒,因为这样恶劣的行为导致谭骁发疯,难道不是情有可原吗?
他确实失控伤人,理应付出代价。但是人为的拔高代价,这不合法也不合理!
人容易痛苦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无能无力!
但他么的无能无力就是无能为力,所以,我也只能痛苦!!!
默默的拍拍老师的肩膀,“我去找个律师吧!”
老师默默点头,“麻烦你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眼下似乎也只有尽人事听天命了!!!
我来到了上次给我打知识产权侵权的那个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张,很热情的接待了我,我说明了来意以后。他立即开始找来了另外一名专门的刑事律师和我对接。
那个律师也姓张,听完我说完大概案情之后。就开始当着我的面打电话。他们这个行业,公检法这些部门都有自己的圈子。电话一开始很热情,越说到最后,张律师的表情就逐渐凝重了起来。
最终挂掉了电话,有些难为情的道:“方先生,这个案子我接不了!”
“为什么?”
张律师看看张律师,似乎在征询意见。
张律师笑笑,“方先生,是我们的老客户了。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好了!”
“广夏集团法务部的总监,是我们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她已经放出话来.......反正吧!没有必要跟行业的领导关系搞得很僵!”
确实,一个案子可以不接,但是跟行业领导关系那是一定要搞好!
可特么的律师的使命不是坚守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吗?
如果职业使命都可以放置一旁,那么跟这样的人多说一句话,我都绝对是煎熬。
但是我还是多问了一句,“这个副会长,也就是广夏集团的法务部总监叫什么名字?”
“林婉!”
“林婉?”
我怎么听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蓦地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不会这么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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