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第2/2页





    看完了李斯的功,再看看他的罪:

    一、高举秦始皇,使他越来越骄傲,越来越独裁。从秦始皇开始,君王称为皇帝。皇帝的地位被抬举得无以复加。他可以得到一切的荣耀,享受天下一切的资源。而不强调皇帝的义务和责任。这样,把一个普通人抬高到神的地步,这个普通人很快就会变成魔鬼。纵观中国历史,你会发现像魔鬼的皇帝很多,秦始皇算是比较突出的一个。对于一个普通人,一旦赋予了他最高的荣誉,最高的权力,最高的福利,他马上就会变成魔鬼。在秦始皇变成魔鬼的过程中,李斯出了不少力。

    二、焚书坑儒

    这一条罪行,和他高举秦始皇有很深的关联。李斯溜须嬴政,不允许当时的读书人议论朝政和秦王。读书人当然会用他们学的道理来衡量朝政和秦始皇。要按道理来衡量,嬴政和他所做的事,当然有太多不符合道理。那样,嬴政就需要不断地改变自己。他们把嬴政塑造成神一般的存在,当然不容许人批评。各类书籍所传讲的道理就像一架天平,嬴政和他所做的事被称在这架天平里,显出不够数。怎么办?李斯出主意,砸了这架天平。于是就有了焚书坑儒。李斯要求把不是秦国历史的典籍全部焚毁;天下有收藏《诗经》《尚书》和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给地方官员一起烧掉;有敢互相一起谈论《诗经》《尚书》的处死;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受黥刑(用刀在脸上刻字,再撒上墨粉,留下永远洗不掉的耻辱)发配边疆做苦工……

    这是要要控制言论让人不能说话,这是要搞愚民政策,让人不懂得说话;这是要埋葬天下的学问,使人无书可读;要遮盖光明,让天下陷在黑暗当中。这个做法对中华文明的损害非常巨大,对天下人的坑害极其严重;把天下人的眼全部弄瞎,只留他们少数的人能看见,这个罪得有多大?不让天下人读书,比把人的肉眼弄瞎罪还大。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要是自私自利到一个地步,他能有多恶毒,李斯也不想想,要是在他幼年的时候,就有人使他这一招,销毁所有的书,他李斯不能读书,他会是怎样?他还不是两眼一抹黑,在家里种地?

    李斯的自私、恶毒使他向嬴政提出这样的建议,嬴政的自私、恶毒和愚蠢使他批准了这个建议——李斯和嬴政这两个禽兽,是中华文明的大罪人!

    李斯为了保住富贵,什么坏主意都出,最后也没有保住富贵。嬴政为了保住政权,什么恶劣、残暴的事都做,最后也没有保住权位。

    后人有诗讽刺焚书坑儒这件事——

    竹帛烟销帝业虚,

    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

    刘项原来不读书。

    是啊,嬴政怕读书人危及他的统治,把读书人坑杀了,把书烧掉了。可是推翻他的统治的,并不是读书人,是刘邦和项羽两个不读书的人。“刘项原来不读书。”这一个多大的讽刺啊!细读历史,就是一出讽刺剧!

    李斯只犯这一条罪,足以叫他担当极大的咒诅,承受极大的报应。可是李斯犯的罪远不止这一件,他为着自己的私利,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秦国放弃天道,就没有正直的君子辅政,让李斯这样的小人作丞相,国家也毁在了这样的小人之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