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闪电狗旺财,你就叫皇飞虎了



    传说中,麒麟乃走兽之王。自从麒麟绝迹于江湖,老虎便继承了百兽之王的名头。

    尤其是母老虎,乃是王兽中的皇者。母老虎一怒,山林皆寂。

    小魔女一声怒吼堪比母老虎的威势。偷偷摸摸跟在小魔女身后的家伙终于尝到了心肝儿颤抖的滋味。

    这些人原本是心比天高,胆儿很肥,仗着自己潜行匿踪的本事以为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棺材偷走。再不济,仗着人多也可周旋一二,小魔女再是跋扈,也不可能对付得了所有人吧。

    只要引起混乱,他们便可以摸鱼,浑水摸鱼的摸鱼。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还没开始摸,他们就变成鱼跑开了。

    母老虎一吼,这些凶神恶煞的家伙便成了“人畜无害”的江小鱼,吓得四散而逃。

    正在火头上的小魔女冷月正打算抓一两个舌头,问问他们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忘了自己的外号。

    不过,在她看到一条毛茸茸的金毛时,一双眼睛都闪烁着快乐的星星。

    “一条狗?真是太可爱了!”

    化身为金毛的闪电虎旺财瞬间蒙圈,他想不通自己哪里暴露了,还没想起来逃跑竟然被小魔女一把抓住,抱在怀里不停地摩挲着脑袋。

    这是什么功法?摸头杀?

    闪电虎内心一紧,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实在这个小魔女手里。看修为并不高深,顶多也就凝气境界而已。

    自己可是皇兽,天赋神通都还没来得及施展就要成为别人的盘中餐,骨头被泡成药酒卖给名叫杨伟的男人。

    好气!

    不对,他现在是一条狗,狗肉是好吃,可是自己不是黑狗,味道肯定要差一点,骨头能做什么?他可是听说了,没人用狗骨头泡酒的。

    很开心!

    至少命是留下来了。

    好舒服啊,这小魔女的摸头杀为什么会让人觉得很舒服呢?是不是小魔女的独门绝技?

    小魔女当然不会动手杀他,这么可爱的狗狗,她怎么可能舍得杀。

    小魔女只是不停地摸着闪电虎身上的皮毛,脸上笑靥如花。

    很好!没死!

    既然死不了,那就跑。

    好舒服啊,完全不想跑啊。

    那就再待一会儿,等舒服了再跑?

    闪电虎觉得好气哦,宁愿死在小魔女怀里也不愿离开吗?他的天赋神通已然可以发动,但就是不想走,其实很想留。

    “我现在宣布,你这小家伙就是我小魔女冷月的本命宠物!”

    霸道,不容拒绝。

    “好!”闪电虎刚要答应之时便惊觉凡俗宠物是不允许说话的。

    若是哪一天一只老狗开始说话,那结果就很容易猜到了,要么当妖怪打死,然后曝尸荒野;要么被人活活打死,然后成为一锅狗肉汤。

    这个时候没人去区分什么黑狗,什么是金毛,只要是一锅肉就行。传说中还有吃人的,吃九世善人,吃一口就能长生不老;还有人吃妖怪,特别是姓石名日天的家伙,据说这个能……名日天的家伙吃妖怪不眨眼,竟然还吃出至尊骨来了。

    反正当狗就要有当狗的觉悟,就算自己精通虎族、人族和狗族多家方言,也不能轻易展示,只是汪了一声表示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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