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重金属-第2/3页





    酝酿许久,老夏本以为沈飞会说些“肉麻”的话馁,万没想到却是满腹牢骚的抱怨,气鼓鼓地反唇相讥道:“臭小子,要不是老人家我在关键时刻出现,你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你可倒好,不感谢也就算了,居然还满腹牢骚,简直是没心没肺,不对,是狼心狗肺!”

    沈飞早料到他会这么说,露出笑容道:“我也是出于经纪人的角度,为自己旗下歌手的未来考虑嘛,老夏你可不要误会了哦。”

    “哼,我看你小子就是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还经纪人呢,下山之后不也没有主动安排一场演出吗。”

    “靠,你真好意思说,下山之后连个人影都没有,我安排什么演出啊。”

    “哼。”

    “哼。”

    一老一少怒气冲冲地背过身去,互不相让,过了好一会儿,剑拔弩张的气氛莫名地越来越弱,心境似乎也缓和下来,直到沈飞抢过酒坛,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酒,老夏也跟着与他争抢,你争我夺之下,哈哈大笑起来。

    “臭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缘,老子早就自己逍遥快活,忙歌唱事业去了。”

    “老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缘,我也不会主动要求成为你的经济人了。”沈飞慢慢平和下来,短发向天,看着水面上的倒影,说道:“都将近一年的时间了,你到底跑去哪里了啊,老夏?”

    “这都看不出来吗,一点眼力都没有。”老夏对此戳之以鼻。

    沈飞转目望向他,定睛打量,发现许久不见,老夏的打扮变得奇形怪状起来,与过去迥异,露出会心地笑:“不会又是跟随某个民间艺术团演出去了吧。”

    “哈哈,还真被你说对了。”老夏推了推鼻梁上黑色的眼镜,这东西沈飞还是第一次见,黑乎乎的,看起来像是给瞎子用的,不知道为什么老夏一直带着,从不摘下。

    “跟你说哦,进入汝阳城之后,我就发现了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团体,每天都在向西的城墙根上敲敲打打的,吸引来往的游人驻足。”

    “去去去,胡说八道,我在汝阳城呆了好几个月,如果真有这么个地方怎么会不知道呢。”

    “就说你没把我放在心上喽,还经纪人呢。”

    “我看根本是你无中生有。”

    “我老夏从来不骗人的。这个团体就在汝阳城向西城墙的墙根下面,每天进行一些杂技、歌唱之类的表演,从过路者的施舍中得到一些钱。我用上等蜂蜜向一个商人换了很多的钱,用来资助他们,条件是,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就这样随他们一起演出了一段时间,团体里的年轻歌手忽然找到我,说是有一个身在金陵的朋友向他发出邀请,说是现在最火的音乐叫做摇滚,希望他过去,问我有没有兴趣同行。这还用问嘛,只要与音乐相关,我老夏当然有兴趣啦,一口答应下来。”

    “这……”听到这里,沈飞露出狐疑的神情,“这么说,你是跟着别人来到金陵城的喽?不是因为我?”

    “呵呵。”老夏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哎呀,你这个人好无聊啦,整天考虑一些没有用的东西。”

    “哼,你还好意思说呢。”沈飞假装生气。说实话,他和老夏与其说是持剑者和剑灵之间的关系,倒不如说是亦师亦友的忘年交,是难得可贵的知己,说话的时候基本上没什么分寸,也不会真的动气,只要对方开心快乐就最好了。

    老夏咳嗽了一声,继续道:“我爽快地答应了那个年轻小伙子的邀请,一起来到了金陵,见到了他口中的朋友,立时眼前一亮,终于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不成功的原因,是太过鼠目寸光,没有见识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音乐。

    哦吼吼,真正的音乐就是……哦吼吼,说唱和重金属,最劲爆的摇滚乐。”大概是说到兴处,又一次极有节拍地说唱起来。

    沈飞看到老夏如此快乐,真心为他高兴,道:“这么说,你这次终于找到能够懂自己的知音了哦。”

    “那是当然的,虽然年纪都比我小多了,但是我和他们一拍即合,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大家一起玩音乐,一起打拍子,一起泡妞,每天都high的不亦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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