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井-第3/3页





    门很沉重,铁制的,沈飞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推开,门后面又是宽广的走廊,走廊两边立着一人合抱的立柱,穹顶很高,比门外面高的多,壁画刻在穹顶上,灰尘太多,离得太远,沈飞看不清晰,只依稀能够辨认出太阳和月亮恩爱地依靠在一起。

    向前走,红色的地毯出现在脚下,虽布满尘土,仍难掩其精致的做工,地毯两边呈海波状,缝制了金色的线条,沈飞注意到,这些线条都是真的金子,是金丝。肯定是一个有钱人住在这里。

    踩在地毯上,厚实而坚硬,让人感受到庄严和肃穆,沈飞迈着步子向前走,像是行走在通往光明的道路上,心里没来由的产生敬意。大概走了五十步的样子,视线中红色的地毯现出尽头。终点之处连着向上攀爬的台阶,一共三阶,一阶比一阶高,最上面一层连接着正方形的平台,红色地毯铺满平台,金色的椅子将地毯压在下面,像是置身在血与火之上的王座。有头戴金冠的骷髅矗立在王座上,至死都不倒下。

    从做工不凡的地毯到华丽的王座,再到金子的王冠,风格与现在的九州迥异。沈飞疑惑地走上前,看到王座上的人全身的骨骼都已经黑透了,当是被烈性毒药浸透了五脏六腑。腿上陈着另外一具骸骨,体型不大,同样黑漆漆的,不是猫类就是狗类。

    难道是不知朝代的皇帝被人害死了?

    沈飞觉得,此人的装束和仙人迥异,要说像的话,就是和人间的帝王类似,都喜欢金子,充满华贵气息,排场很大。可是这里分明是龙虎山啊,按照蜀山的历史来讲,在无涯道祖登山前,蜀山地带是一片荒芜之地,四处弥漫着瘴气和沼泽,怎么可能有穿着如此雍容华贵的国王生活在山上。

    看不懂,想不透。

    如果沈飞贪财的话,此刻一定将国王的王冠取走,那王冠通体真金,中间的窟窿里,镶有明亮的宝石,价值难以计量,沈飞将他取走,大可以一夜暴富。

    可惜他不贪财,长期的山野生活导致他经常命悬一线,连命都守不牢的人,一点财物自然不放在眼里。

    国王的右手抓着一大把珠宝,手上的扳指一尘不染,凑近看,扳指内部竟然拥有着难以计数的血丝,每一根血丝都是赤红如血的颜色。沈飞惊呆了,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种材质——这是火红眼,罗刹一族的族徽,罗刹国人在情绪激动时眼睛会变成红色,这个时候,将他的眼睛剜出,可以得到比宝石更加珍贵稀有,永远不会腐败损毁的红玛瑙,原来早在无数年前,就有人将火红眼当成珍宝来佩戴了。

    想到王城通天的大火,他出离愤怒,一把攥住国王的手指,将火红扳指强硬褪下,为此,甚至折断了国王的拇指。“哗啦”一声,抓在手心里的珠宝掉落在地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