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精神攻击-第2/3页
官虹日瞅准机会,命令道:“快!杀出去,弄死他们两个!”
身后人影齐动,毫不犹豫地冲向沈飞。
“楚邪,你个大混蛋,差最后一哆嗦了,结果功亏于溃。”沈飞召唤的火流被翅状腮释放的水柱顶住,面对迎面扑来的杀意陷入绝境。
“你懂个屁啊,老子都要被烤熟了,你懂个屁!”话是这样说,楚邪其实满怀歉意,他也知道是自己没有坚持住才导致最后功亏一篑,挥舞重剑将当下扑杀过来的人逼退,再操控三千野马之灵向外猛冲,抵消了水流的冲击力,帮助沈飞从一线退下,“不过你这火也太邪门了,寻常火焰烧在身小爷我眉头都不蹙一下,你召唤的火焰倒像是可怕的妖怪,硬往骨头里钻呢。”
沈飞自然不会告诉他这是九龙的邪火,应付说道:“那是三昧真火,自然不一样的。”
楚邪将信将疑,他可不傻,没这么容易信了沈飞的话。
局势重新回到原点,这一次,官虹日的手下倾巢而出,誓要将沈飞和楚邪大卸八块。
……
所谓天赋异凛之人,简单点说便是人群的天才,以天才的身份修仙可以得到几大特权。
一是容易得到更强大的仙剑。众所周知,仙剑之内存在着剑灵,剑灵是强大妖兽的魂魄,已经失去了继续修炼的能力,认主之后会与持剑者交换一部分力量,持剑者日后的成长性越高,剑灵日后得到的好处越多,所以你会看到强大的仙剑往往越来越强大,甚至成长到不可一世的地步;相反若持剑者成长性很低,或者没过多久死了,那么剑灵则会损失掉那部分交换到持剑者体内的力量,变得越发衰弱。由此,强大的剑灵一定会选择拥有资质的人作为持剑者。
二是作为天才容易得到灵兽认主。剑灵是死的,灵兽是活得,灵兽想在被人类主宰的大地生存并不容易,很多时候需要认强者为主,以仆人的身份存在才可以免于被追杀。签订主仆契便需要互换一部分力量,只不过主人交还给仆人的少,仆人交换给主人的多,为此,灵兽也会选择有潜力的主人认主,只有如此才不会吃亏。
身为天才的第三个好处是,天才往往存在着某些与众不同的特质,容易受到世人的敬仰。
由此三点,导致天才为仙门所需要,甚至争抢。
沈飞和楚邪都是一顶一的天才,且境遇都算不错,如有天助,不过二十岁的年纪,便获得了三千野马之灵和天狼的认可。
这两股力量,成为了他们的一大助益,为他们的战斗增添许多胜算。
官虹日的作战人数有优势,没关系,因为三千野马之灵和六小也绝非等闲。众人只见到野马之灵横冲直撞,除了金钟护罩,几乎所有强大的敌人面对它们强势的冲锋都必须暂避锋芒;而七小则更加神,它们速度快,出手又凶又狠,从天扑下杀入人群之后总能出其不意地给敌人造成伤害,再安然折返,不愧是最顶级的猎杀者之一。
有这两者存在,沈飞和楚邪肩的压力小了很多。
只是,即便到了现在仍有五人死守着官虹日,始终没有出手。那五人身的气息极强,只怕都不是等闲之辈。
“来来去去,还要打多久啊。”打架的人没有疲劳,反而是周围那些观战者撑不下去了,互相抱怨着看不下去了,有些甚至已经离场。
要说也是,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是自己的事,也与信仰无关,操这份闲心有什么用啊,对这些人来说不过是看个热闹而已,热闹看够了也该回去了,反正道观以后是不会来了。
不再来道观,净灵和尚的目的也达到了,他支持官虹日本为此。
有第一个有第二个,情绪和行为都有着互相传递的效应,很快的,周围观战的人群数量大减。
由此场地变大了,更有利于双方无所顾忌地出手。
沈飞意识到,无论这一战的结果如何,其实自己都已经败了,道宗在世人心目的地位由于官虹日这么一闹,此一落千丈。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如果世人心的信仰连面对一个凡俗强者的时候都要陷入苦斗的话,信仰在他们心也没有了崇高的地位,没有了那种高不可攀的感觉,人一旦没有了那种感觉,对于信仰的膜拜不再虔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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