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最尊贵的皇室血脉
翌日,李愔还在呼呼大睡,其睡姿之香甜,如同天蓬元帅老家的那些同类,白白胖胖的……
而杨榆,却已经早早的站在李愔的床边,左手边摆放着毛巾,右手边放着水盆,身前已经叠好了李愔的衣物,就等着李愔睁眼了。
如果李愔知道自己这位‘老管家’,半夜不睡觉,先跑了一趟城南去开会,开完会又辛辛苦苦跑回城北的皇宫,没睡两个小时,就又起来准备伺候李愔。
李愔一定会开心的给杨榆发一个‘最佳员工奖’,然后用他的23码的千层底布靴,狠狠的踢杨榆的屁股。
“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你以为李愔会吟着诸葛亮的词,优雅的伸伸懒腰起床吗?
但李愔真实的起床样子是这样的:
先迷迷瞪瞪的睁眼,看到老榆那张长褶皱的熟悉老脸,然后咸鱼翻身,闭眼,继续迷瞪一会儿,再睁眼。嘶~,竟已经是一个时辰后了。
虽然李愔很想继续迷瞪一下下,但是尿意已经把他逼上了绝境,不能继续忍受的绝境。
他不得不晃晃悠悠的起身,中间还要趔趄两下,然后舒服的放水,危机解除。
可再躺到床上,他就怎么也睡不着了。
这时候,杨榆会贴心用四十度的湿毛巾给杨榆擦脸,至于为什么不安排一个可爱的小侍女帮忙擦脸?
李愔表示:我自己其实是不介意的。
但是有两个因素要考虑到。
第一,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万一,那个可爱的小侍女是刺客呢?毕竟自古以来,皇子皇孙可是个高危职业。还是谨慎一点的好。
第二,当一份可口美味并散发着香甜气息的大餐,放到你面前,而你却因为身体还没有长大,只能看不能吃,那就会很痛苦了。
“殿下”,杨榆一边帮李愔穿衣,一边看似随意的问道:
“那个什么活字印刷术,明明是殿下您发明的,为什么您一定要虚构出一个叫毕昇的人呢?”
李愔迷糊着眼,随口答道:
“谁让毕昇那家伙还没出生呢,给他机会他不中用啊,本殿下也很无奈。”
“若是殿下您承认是自己发明的,圣人和太子,一定会好好嘉奖殿下您的”,杨榆似有似无的在诱导道:
“到时候,殿下您的名声一定会传遍大唐天下,那些读不起书的寒门子弟,都会对殿下您心存敬意……”
杨榆正在给李愔穿鞋。
“哼”,李愔睁眼了,眼睛清澈,明显已经清醒了,他抬手握成小拳头,当当当,不轻不重的在杨榆的脑袋上敲了三下。
额?杨榆愣住了,抬头对向李愔的双眼。
“老榆”,李愔认真的看向杨榆的眼睛,“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啊?什么?杨榆不明白李愔的意思。
李愔握紧拳头在杨榆眼前晃了晃,
“这叫敲打,字面意义上的————敲打。”
李愔接着说道:“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本殿下啊,只想开开心心的长大成年,然后被分封亲王,拉上我自己赚的钱,当一个平凡且快乐的大唐米虫。”
杨榆听到李愔的‘伟大’人生规划,心中暗叹一声,说道:
“树欲静而风不止。殿下,您是皇室子弟,有些时候,往往会身不由己。”
李愔穿好鞋,下床,走了两步,不由的赞叹一声,还是千层底的手工布鞋穿的舒服。
他仿佛没听见杨榆的话,先端起已经准备好的茶杯,咕咚咕咚灌了两口白开水,温的,正适合补充昨夜散发的水分。
“老榆,你是真把本殿下的习惯摸得透透的”,李愔赞叹一声:
“你要是不小心死了,本殿下一定会很伤心。”
杨榆是从小看着李愔长大的,从一个婴儿,长到如今的六岁,他深刻的明白,不要把李愔真当成一个孩子。
“殿下,我……”,杨榆似乎听懂了李愔的意思,他直接跪在地上,似乎想辩解什么,却最终什么也说不出来。
“跪跪跪,整天就知道跪。本殿下说过要杀你了吗?”李愔有些生气了。
他一直把杨榆当成身边最亲近的人,哪怕知道杨榆并不是个简单的太监,哪怕知道杨榆偶尔会搞些小动作,可那有如何?
至少杨榆对他的忠心不是假的,对他的关切也不是假的,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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