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鬼宅



  厅堂明亮,灯火辉煌。

  凌空垂落的水晶吊灯发出璀璨夺目的光彩,将黑夜阻挡在了窗外,为每位宾客增添了一抹鲜丽绚烂的亮色。

  舒缓悠扬的古典乐,清丽淡雅的进口鲜花,修长纤细的高脚酒杯,一尘不染的波斯地毯……在场的每个人都是那么的衣冠楚楚,那么的知书识礼,永远都噙着善意的微笑,永远都踩着轻盈的步伐。

  他们似已拥有一切,却又不约而同地缺少了一样东西。

  他们没有影子。

  这些人并非真的没有影子,而是因为头顶上的光线实在太亮,无论谁置身于此,都会将自己的影子踩在脚下,将这片与生俱来的黑暗,不由自主地暂时隐藏起来。

  黑暗能被掩盖,但却无法消失。

  光明难以触及的角落,便是黑暗的绝佳温床。

  唐可媛替自己找了一张舒适的软塌,挑了一个舒适的姿势,软丢丢地倚了上去,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她不喜欢委屈自己,更不喜欢委屈自己的脚。

  唐可媛抿了一口香槟,双脚一揽一扣,慢慢脱下了那双酒红色的高跟鞋。

  她有一双极美丽,极标致的脚,端正纤柔如玉削,细细圆圆,窄窄弓弓,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嫰,肥而不腴,瘦而不柴,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你都绝对挑不出半点瑕疵。

  男人们的眼睛都是诚实的。

  唐可媛并不害怕被人偷瞧,也不担心那些觊觎她的家伙会做出无礼的行为,因为他们都是绅士,钟鸣鼎食,自诩高贵,绝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撕破伪善的面具,自毁羽毛。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就此放弃。

  几个自认风流的公子哥围了上去。

  『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只可惜这朵带刺的名花,早已有主了,』不远处,一位年长的客人不禁摇了摇头,『人啊,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真的很重要……』

  话音未落,那边的年轻人已经全数败下阵来。

  『说过的话不能反悔,姐姐我可不喜欢吹牛皮的孩子哦,』手托香腮,唐可媛目露妩媚之色,『好啦好啦,快去找你们的爸爸妈妈吧,记得代我向他们问好。』

  被吓懵的二世祖们如蒙大赦,根本顾不上形象,连滚带爬,拼命挤进不知所措的人群,尖叫着逃出了白家洋馆。

  一名侍者走上前,将摆满酒水的托盘递到了妖精跟前。

  他的姿势既恭谨又谦卑,可他的腰却比竹竿还要直,比钢铁还要硬。

  『你这是打算把我灌醉?』唐可媛轻点下唇,嘴角的笑容愈发艳丽,『还是说,你是想要替我喝掉这杯酒?』

  半杯香槟被送到了男人的面前。

  不把口红印留在杯口,是女人真正的修养。

  『可惜,这只杯子没法卖个好价钱……』侍者挠了挠后脑勺,『我还以为你喜欢到处留下你的专属记号。』

  『我只在喜欢的人身上留下痕迹,』唐可媛看着对方的领口,『这是宣誓所有权的一种方式,虽然简单原始,但是相当有效。』

  她拍了拍身下的软塌,示意男人坐下来。

  那名侍者没有拒绝。和唐可媛一样,他也不喜欢委屈自己,更不喜欢委屈自己的脚,最重要的是,他已有了必须留下的理由。

  妖精浅饮一口香槟,将那双好看的脚搭在了男人的大腿上。

  酒杯上的唇印清晰可见。

  『它是你的了,』她用脚后跟敲了敲小坏蛋,再次将杯子递了出去,『干嘛把身体绷得这么紧,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啦?』

  『说到麻烦……你和那帮少爷说了什么,他们为什么都是一副活见鬼的样子?』张谦接过杯子,岔开了话题。

  唐可媛轻轻的笑了笑。

  『有个人说,他认识一位身兼粤鲁两家之长的名厨,想要请我吃顿便饭;有个人说,他收藏了几支年份不错的罗曼尼·康帝,希望请我小酌一杯;有个人说他最近拍下了一颗蓝宝石,正在发愁送给谁;还有个人说,他在太平洋上有座小岛,最适合放松身心。』

  自己送上门的礼物,岂有不收之理?

  来而不往非礼也,笑纳了大礼的唐可媛,自然不能让年轻人们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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