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差点烧掉的金手指-第2/2页



不知怎么的,温室中的积水不断涌出泡沫,转瞬间变沸腾起来。

狂犬花因灼烧而跳出水面,却发现无法收回自己的根须,更奇怪的是它反而被根须带得不断向前。

它抬起红眼珠,一只由烟组成的近乎胶质的手从猎物胸口伸出,牢牢握住自己的根须。

......

“都怪我,都怪我,不过马修老弟你也是真厉害,一个人就解决了那么大一株狂犬花,要是我早就吓尿了。修复温室包在我身上,下次,下次一定请你到镇上喝酒啊!”

望着曼森远去的背景,再想想他刚才所说的话,马修满头的黑人问号。

曼森说他带着兔子刚进温室,就看见自己在疯狂肢解狂犬花的尸体,活像个疯子。

可自己为什么自己都记不起来,自己明明....还有自己的胳膊....

“碰!”

马修轻轻关上房门,为壁炉又填了些干柴。

他盘坐在炉火前,听着木头爆裂的噼啪声,感受着炉火带着的温度。

不管怎么样,活着真好。

他低头看向胸前的窟窿,突然想到些什么。

谢天谢地,还在。

马修掏出香烟,钱袋,顺带着还有那本羊皮笔记。

撕开塑封,不错,很干燥。

果然是好烟!

他捡起一根带有余烬的木炭,点燃香烟,狠狠地吸了一口。

烟草的辛辣气息充斥喉咙,紧绷一天的神经得到舒缓。

这是他唯一的坏习惯,也是独居生活里唯一是慰藉。

马修吐出一口畅快的烟雾,边摆弄的那本笔记。

普通的皮质封面,看上去还是劣质的二层羊皮,翻开一看。

似乎是一本日记,记叙着原主人的日常琐碎。

内容过于枯燥,看着看着,马修长长打了一个哈欠,翻至空白页也未能找到任何有用或者劲爆的信息。

他合上笔记,就要丢进火里,让其追随他的主人。

“嘶。”

指尖传来痛意。

笔记被他丢在地上,摊开的纸张被鲜血浸染。

等等,那是什么!

血珠在米黄色纸页照着某种规律飞速滚动,直至组成一个短句。

【写下你的名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