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红袖添香



  是夜,在一天的忙忙碌碌,吵吵嚷嚷后,方家终于又恢复了他的平静。

  由于后院里一下子多了许多丫鬟婆子,婶婶便吩咐人把正堂两边的耳房、前后的两进抱厦都打扫出来,供这些新人入住。

  方博谦回来,看着满院子的影影绰绰,不禁摇头。

  房子还是太小了,找时间把后院返修一下。对了,再单独修一个院子,让两个小子都般进去,两个毛头小子跟一群女人住在一起,说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

  要是搞出人命来他可怎么对的起自己的大哥。

  西厢房内。

  在方博谦想着给方华搬家的时候,他本人却毫不知情,此时他正在咬着笔杆子,奋笔疾书。

  “秀妍,”方华叫住了路过门口一身碧绿打扮的小侍女。

  “公子,”小侍女停住脚步,敛衽行了个礼,“公子我叫金泰妍。”

  鹅,谁叫你们都长的差不多,认错了也不是我的错。

  “好的,秀妍,”方华压低声音问道,“现在有没有空?”

  金泰妍俏脸微红,说道:“婢子现在有空的。”

  方华探头探脑的向外面瞧了瞧,见没人路过,就一把将小侍女拉了进来,神秘兮兮的说道:

  “耽误你两个时辰,这事不许说出去。”

  “公子哪里的话,”金泰妍一张粉桃般的脸红的娇艳欲滴,心里却有些窃喜,

  “只是两个时辰太长了吧,我怕公子年纪轻轻受不住的。”

  受不住?什么乱七八糟的。他将金泰妍一把按在书桌前,说道:“帮我抄书,我记得刘妈妈说你们都是认得字的吧。”

  “啊?”金泰妍差点石化在当场,一脸藏不住的失落。

  “怎么了,你不会读书写字?”方华问道。

  “婢子小时候跟过先生读过几天书,但也只是认得几个字,不做那睁眼瞎罢了,这字是见不得人的。”

  方华见她这么说,自是明白她是谦虚,暗道你的字见不得人,那本公子的字就是在狗爬。这狗爬字要是让二叔看见,不知道得怎么想。

  “没事,就你来写,公子的手这两天不太舒服。”方华找了个借口敷衍过去。

  “好吧,那公子想让我抄什么?”

  “我来念,你来记。”

  说着,方华就在房间里踱着步子来。

  “泰妍记下:持脉之道,贵乎活泼,若拘泥不通,病难以测。姑以部位论之:如左寸心部也,其候在心与膻中;右寸肺部也,其候在肺与胸中...”

  没错,方华现在让金泰妍所记得正是一部脉理经典。虽然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医术不能算顶尖,但作为一个职业做题家,从小就装了一肚子的医书。

  这部《脉理求真》是清代医学家黄宫绣所写脉学专著,是一本非常经典、且非常实用的中医专著。

  方华打算把这本书写下来,这样自己即使做不成老师,明天见林允儿时就不至于两手空空。

  其实,方华一开始打算抄的是李时珍的《濒湖脉学》,但计算了一下时间,李老爷子现还好好活在世上,如果自己就这样把人家的东西抄过来,估计老爷子得连夜顺着长江过来揍他一顿。

  西厢房内烛影憧憧,红袖添香。鹅,好像不太对,那就白袖添香吧。

  三万多字的《脉理求真》抄完了,方华踱着步等待小侍女的收笔。

  这时他的脚步正转到方征明的书桌前,看见上面的镇纸下正压着一张雪白的宣纸。

  宣纸上写着一首诗名《送张新建师驾离南京》

  国子监祭酒张位,江西新建人,所以国子监众士子也尊称其为张新建。

  纸上只是空空列着一个诗名,旁边丢弃着一堆被蹂躏的废纸团。看样子小老弟是在给自己的校长苦思冥想送别诗呀。

  最近方征明就快过上了995的生活,白天他去国子监上课,晚上回来汤博士还要给他补课,好在国子监每过五天休息一天,他还能偷得浮生半日闲。

  “公子,好了。”金泰妍伸了一个大大懒腰,表示工作完成。

  方华把桌上的宣纸取下,递给了金泰妍,说道:“再帮我写一首诗。”

  “还来呀,”小侍女甩着酸胀的胳膊,撅起粉嘟嘟的小嘴。

  “这次很快的,一会儿就好。”方华安抚着要罢工的金泰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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