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温雅-第5/5页
小时候他找不到任何宽大的羽翼来躲掉狂风暴雨,刘炜不是最好的那片白羽,但他尽可能的给他遮挡住面前的狂风骤雨,刘炜总是竭尽所能给他最好的,哪怕知道他终有一天会离自己而去。
他是刘炜捡到的,听人说,他浑身僵冷,被刘炜护在怀里,小时候刘炜不知道怎么喂养孩子,自己上网查资料去买最贵的奶粉奶瓶和尿不湿,玻璃厂那些人看了都觉得搞笑。
正是因为刘炜的这份善良影响着他,所以他也善良,他不能想象如果从小生活在江明远家里,会是一个怎样的人,或许是带着浑身优越感四处炫耀自己的那么一个人,也或许是一个没有担当喜欢推脱责任给别人的人。
他很庆幸自己的刘炜捡到的,也很庆幸自己是被刘炜养大的,唯一的遗憾便是,他从未喊过刘炜一声爸爸。
刘炜应该是想听的,但他始终没喊出口,到如今都四十三年了,他偶尔喊喊炜叔,更多时候都喜欢连名带姓,他那兄弟几个也是,从小就是连名带姓的喊。
烈日下,他的发丝随着微风小幅度的动着,那副神造的骨依然分明,光把他的骨折射在刘炜的墓碑上,犹如一幅画。
他动了动唇,那个字始终卡在喉咙。他曾经负气的说过,只要刘炜敢扔下他,那他就敢不给刘炜收尸,后来他又赌气不喊他爸,是因为刘炜没给他缓冲的时间接受他病了的这个消息。
好久好久,他低头,扬起唇角喊了声:“爸。”
这声爸迟到了四十多年,或许刘炜在天际看着他,然后欣慰一笑,也或许刘炜已经转世,变成了一个九岁的小小少年,再与他没有关系。
他喊了爸,正式确立了他和刘炜之间的关系,他的大半生已经过了,像别人口中的那样,他比正常人要老得快些,兴许是浑身的毒在作祟。
江梓勾起唇角一笑:“爸,那说好了,你先去好好安我们的家,再过几年,我就来当你儿子。”
他还是像年少时那样,站直身子鞠了一个很浅的躬,再转身快步走了。
其实他这辈子一直想不通这个问题,为什么坏人活的久,好人却不长命,但他心头一直存着善念,因为他想下辈子再遇到刘炜,再遇到这群兄弟,他还想再遇到沉雁书,那个时候她们两人应该不会被神明忘掉,那个时候他意气风发少年气十足,那个时候沉雁书美好温暖,依旧对着他深情。
下辈子可能他跟着刘炜,会更温雅一点儿,温雅到沉雁书依旧对他一见钟情。
------题外话------
这称呼要四川话才好听,脑补了小可爱叫幺儿,针不戳。
我老妈有事儿找我的时候叫我幺儿。
新书可能今天明天发,还在和编辑讨论名字,到时候会发另一则番外提示。
七千多字的大肥章~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