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混迹酒吧



        小小文就不一样,别看他四肢发达,其实就一闷**,偶尔被客人调戏下都脸红,根本不像混酒吧的人。他除了能弹好贝斯,个性乖张也是大家喜欢他的一重要原因,省心。而和弦舞最深基情的还数楚南轩,毕竟从初中到高中,俩人一起游戏,一起挨罚,一起逃课,一起调戏女生,一起打架,一起整蛊老师,一起抽烟,一起了太多……现在还一起玩乐队,重要的是,连音乐观都几乎一致:只为乐,不图名。

        年轻嘛,梦想还是要有的,弦舞希望能一直随心的玩音乐,直到老了也能如此。

        南轩:等老了我才不跟你们一起在街头卖唱行乞,我要在家哄孙子。

        一宝:你怎么可能有孙子,你老了就成了寺庙的扫地僧,不过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玩音乐,你敲木鱼。

        互损也是真爱,可他们的言外之意,玩乐队的人不可能有好的结局。弦舞深感无耐,虽说大多人最后玩了也是白玩,但话说回来,不玩白不玩。谁叫自己喜欢。

        梦想是现实中痛苦的信仰,信仰是虚幻中快乐的梦想。

        每晚演出后,鬼域乐队都会去吃夜宵,夜生活的人不吃夜宵就等同正常人白天不吃饭。大城市的夜空向来寂寞,才有了丰富的夜生活,烧烤档的浓烟弥漫了整条食街,大小门店在各自吆喝着自家的菜香,可怜的小女孩背着破吉他穿插于各桌子之间,乞求客人点上一曲。喝酒划拳,嬉笑怒骂,卿卿我我……就是没几个是真正为吃而来的。

        可鬼域乐队不一样,他们是真饿了。每晚如此,伙同酒吧三五个dance,一起夜宵。同行dance中,有一个芳年刚18的小女孩叫林之之,是南轩一位朋友的表妹,她几乎每晚都跟着他们一起夜宵,除非南轩不在。是,她超级迷恋南轩,可南轩对她并不感冒。

        “南轩哥,我以后不叫你南轩哥了好不好?”林之之认真的说。

        “为什么?一直都叫哥也挺好的嘛。”南轩没好气的问。

        “我觉得叫哥好像……好像怪怪的。”

        “怎么怪了?我比你大好几岁,跟你哥又是朋友,所以你叫我哥也应该,哪来的怪?”

        “不一样,我哥是我真哥,但你不是。”

        “之之,这叫哥呢,不一定非要真哥,这是礼貌,也是一种尊敬。”弦舞教诲道。

        “我知道啊,所以我还叫你们哥,宝哥,伍哥还有文哥。但是,我不喜欢叫南轩哥。”

        弦舞笑了,大家都笑了,秒懂。只南轩一脸无奈。

        “我知道你现在不喜欢我,也知道你心里有媛姐姐,可我不在乎,我会用我的情意打动你,哼~”之之直言不讳。

        “那你准备直接叫我名字?”南轩问。之之点点头。

        “之之,你可以在他名字前面加点形容词,比如亲爱的。”一边说,一宝还一边摆出几个骚娘的做作。

        南轩拾起一根筷子朝他飞去,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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