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兔子装的女孩



        我叫沈虫,你没听错,我的名字确实就叫虫子。

        名字是父亲给我起的,他是北洋海军将领,那次黄海海战失利后,他和母亲安妮带着我逃亡到了澳洲,在温哲小镇上安了家。

        父亲买下了一座山头,经营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菜园,过上了最普通的菜农生活。

        安妮学过医,在家中开了一家诊所,为附近的居民诊病。

        父亲给我取名叫沈虫,大概也是希望自己抛开那些曾经的雄心壮志,做一个卑微的“虫子”,了却一生吧!

        只是父亲忘了,虫子是菜农的冤家对头。

        我从小痴迷射击和狩猎,就连曾经在武汉张香帅大人那里调试枪械的父亲都说我有射击天赋,对于我而言,拥有一件可以射杀猎物的利器是多么爽的一件事情。

        我曾经把父亲的二胡剪下了弦子,因为我的弓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弓弦材料,事实证明我是对的,那张弓让我射杀了一只羊,如果不是牧羊的邻居找上门来,这一定是一次成功的狩猎。

        我也曾在安妮睡觉的时候,把她的长发剪下来做弹弓皮筋,唉,女人的头发根本没有弹性,看来还是要寻找更好的材料才行,在父亲拿着布鞋抽打我的屁股时,我还在不断的叹息。

        后来,我带着黑人小孩尼莫一头钻进了澳洲荒原,这里有成群的袋鼠,成群的野猪,成群的土狼,倘若有一支猎枪那该是多么的幸运,我和尼莫爬到一棵树上,看着树下翘首仰望的土狼们,浮想联翩。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缠着父亲去给我买一只猎枪,父亲扭不过我,只好花了二十英镑给我买了一只,从那以后,我便整天游荡在荒原上教训那些不听话的野兽们,于是我这只虫子便成了野兽们的恶梦。

        只可惜,枪虽然有了,子弹却也十分珍贵,我不得不费尽心思淘子弹,也绞尽脑汁精确计算每一颗子弹的使用。

        安妮是上帝的信徒,她告诉我,每一个生命都是上帝的赐予,当格外尊重,于是我答应她每次狩猎只用一发子弹,送一头野兽去见上帝。

        曾经从军入伍的父亲倒是很开明,只是告诉我不要把枪口对准人类,除非到了苦大仇深,完完全全没有办法的时候。

        前几日,父亲决定在菜园子里打一口菜窖,却挖出几块绿色的石头,还连夜打磨出一块,雕琢出龙形的图案送给我,说是送给我的成人礼物。

        今天父亲要前往布莱登城里送一些菜,顺便往日本寄一封信。

        我主动要求跟着,要帮助他做些活计。

        看着儿子渐渐懂事,父亲很欣慰,当然我也很欣慰,刚进城我就把他甩了,因为我的子弹不够用了,我想到城里去看看有没有办法搞到子弹。

        每每想到这里,我就觉得父亲太过小气,亲儿子都舍不得多给几个钱,还好我有尼莫这个黑人小伙伴,他帮我把一些野味运到城里卖给饭店换回一些钱。

        然后,我们两个拿出绝大部分的钱用来添置狩猎的必需品,包括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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