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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刚刚离开京城吧,那年正好……”沈俊彬的话音戛然而止,顿了几秒,“不说了,一想起来头疼。”
盛骁:“……”
沈俊彬看日报不头疼,玩了一天手机也不头疼,一提起来程金鸣,这还没深究呢,怎么就头疼了?
盛骁一来没破相,二来他老子没破产,按说足以以不变应万变,天塌下来都不舍得压着他。可他仍脱不开是个“人”,他有一切智慧生物必有的好奇,有不由自主的攀比**,还有深刻的领地意识。另外,对于某件事一旦投入,他就不可能不计较收获。
他比一般男人更为诗意地明白,分手后执意要收回的很可能不是戒指,是错付的光阴,挂在脖子上的也不是装饰,或许是追悼逝去的爱情。
他的审美水平以自己为标杆习惯了,所有从他这里能拿出手的东西都得跟他一样漂亮,他愿意收下的自然也不能太差。
对于沈俊彬,他不仅要收,还要收得清晰而深刻,不容一勾一画是模糊的。
沈俊彬变了。
从前的沈俊彬对他不顾一切,对他多管闲事,连走路都恨不得趁无人时撞他一下,使劲浑身解数不遗余力地想引起他的注意,是他的小尾巴,做他的大抱枕,毫无保留。可现在,沈俊彬居然对他有灰色地带,不再不假思索地对他将一切和盘托出?
盛骁轻蔑地想:是为了一个什么样的傻逼啊?
时间太晚,沈俊彬的储备电量终于告罄,这次是真的打算睡了。他的手在盛骁衣服里像怕亏本似的用力揉了两把,把儿童宜与不宜的地方都摸了个遍,抽出手来放在脸前,鼻子轻轻一抽。
盛骁第一次亲自照顾病人,免不了有诸多不足之处,但他习惯性地周到,看见沈俊彬抬手的动作就已开始回想毛巾搭在哪儿,以及怎么不出声响地取过来,给这没良心的小子随便擦两把。
可他还未下床,先听到身边人长长地吸气——沈俊彬对着手心深吸一口气,陶醉得闭上了眼睛,接着心满意足地把手放回了被窝里。
盛骁:“……”
他目睹了全程,眼看着沈俊彬表情近乎神圣地进行完这一套仪式,感觉沈总监对他还是够意思的。
他在被子底下提了提裤子,忸怩地拱了一下:“你干嘛呀。”
沈俊彬闭着眼,摸着手腕上的手环提醒自己清心寡欲量力而为,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并且十足正经地说:“你的味道,我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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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