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西(五)之再见酒托-第3/4页





        接上回:

        感觉缓缓的流淌下了温热的液体……

        我擦了擦右耳头皮边的汗水,在广场的阳光下,继续拨打了110,说明了方位,要求进行登记。110出警在察看了我的证件之后,告诉我了辖区派出所的地址,然后两位警察就走了。

        这个时候,看到微信约我的那个美女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看到我竟然还问我:你还买衣服吗?

        我说不买了。那女子哦了一声,就转身低头走了。等我想起该说的话,已经走远了。于是我在微信上回了她:人家卖淫起码还有付出有服务,我觉得你这样连卖的都不如。

        我从广场走了大约两千米,终于找到了辖区派出所。

        于是进行了报案登记,详细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纪录在案。我又请求将这份盖章的笔录进行了拍照和复印。

        正要离开的时候,隔壁房间出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在和警察吵吵。一听那“国文普通话”隐约判断是广东那边的人。在半听半猜下,知道了原来也是碰到了酒托,吃饭点了几瓶红酒,消费了四千多块钱。然后发现不对劲就来派出所报案了。

        这个男子反复说对方那女的是骗子,要求警察去抓,还说什么有电话有微信你们能查到的什么什么的话。

        一个岁数大点的警察还在耐心的劝着,年轻的警察早已经满脸的不耐烦。

        我也是多事的试图劝一劝。我对这男子说:警察有自己的职责,如果有人强行要你去消费或者抢你钱,警察会去制止。但你和女子去消费花销多了,这只能说是存在消费纠纷,不能确定就是这个女的骗你。倘若你现在和女的一起,那么警察或许会调解。但是你这样说女的是骗子,要警察去查找去逮捕人家,这就是有点过分了……解释了半天,小伙子这才离去。

        我呢,带着报案笔录的复印件,又去把刷卡的pos机单据也一并复印了几份。然后回到青旅休息了。

        次日,我忙了一整天。

        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去了四个地方四个部门。上午两个,下午两个。包括了物价局、工商局、税务局和银联。

        其中,区物价局这个单位已经不存在了,与开发区政府的其他职能部门合并到一起了。这个新的部门答复我说,其他行业的价格受到管控,进货价格销售价格不允许差别超过15%到25%。但餐饮业不同,不是按照这个执行。不能说两元钱的鸡蛋加一元钱的西红柿做的番茄炒蛋卖十五元就违法。餐饮业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以及服务这些都是在成本里的。

        于是,针对三百元的点心、八百元的红酒,找物价部门的事情就此做罢。

        再到了工商部门。我提供了派出所报案笔录的复印件和pos机单据,以此证明在该地址进行了消费。我要求工商部门查验该地址进行这种经营行为是否具备工商登记,是否具有资质。并要求调查处理后将结果反馈给我。

        接着我又到了税务部门。同样提供了派出所报案笔录的复印件和pos机单据,我举报该餐饮店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同样也是要求调查处理后将结果反馈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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