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十四、:
要说江湖决斗,比拼输赢,这种事情常有;可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就罕见的很了。这种决斗一般不会在公共场合进行,一则是官府辖区,禁止械斗;二则是比武双方多少要顾及各自的颜面,谁输了,或是胜的不漂亮,都是不宜传出去的。因此,像是花豹与这河北剑客方明的比试,即便在云中,也是新鲜事。
既然是新鲜事,自然吸引了云中闻风赶来的各方来客,人数比刚才白狼刚露面时又多了一倍,就在庆春楼门前,大伙儿很默契地围了个大圈,将几位当事人核在了中央。
“这便是你们无难客栈派出来应战的人?来的好巧啊————”剑客方明打量着刚刚赶到的花豹,分明有些不悦。
“阁下不要见怪,鄙人向来运气好。”小个子大伯笑眯眯地应着剑客的话,自顾自地偷偷瞄了几眼吃着花生米的白狼,“豹子,动手的事情交给你,可以么?”
“大哥——大掌柜的,您上座,看着就行。”
“掌柜的,这是你们客栈请的护卫?”
“不好意思,这是我们客栈的杂役。”
“瞧不起人?”
“不敢,是你着急要比试,匆忙之间,哪里来得及挑人?谁在就是谁了呗——”
“我若伤了他,只怕你们讹我!”
“街坊邻居为证,比武切磋,两厢情愿,刀剑无眼,生死有命。不会找后账的。”
“放心吧,大掌柜的,我花豹子什么时候失过手?不用为这兄弟的性命担心!”
“喝!年轻真好啊!可以不知天高地厚!”
“这个我真不知道!您要是知道,还望不吝赐教——”
“这就教你!”
语毕,剑客的剑已出鞘,直指毫无防备的花豹。这本在方明意料之中,他面前的这个客站杂役虽然身形健硕,动作却太过随意,完全不像个武人,浑身上下都是破绽。与这等人,不必讲究太多,一招击倒,赶时间去咸阳。然而不在方明意料之中的是,原本毫无防备的花豹,却轻轻一跃,避开了自己的剑锋,跳出圈外。
“呼——好险!你这剑使得没分寸,空着手可不能和你打,稍等——”花豹的这些碎嘴,在方明看来,就是些惹人生气的场面话,不过确实,自己仗剑,不好欺负他空手,就由着花豹进了庆春楼,找他的兵器去了。没多会儿,花豹就又窜出来,手里多了一把扫地用的短扫帚。
“行了,你再来吧!”
“你这是骂我?用这么个东西和我比剑?”
“店里也没什么能用的——就这个最顺手,对付你也合适——这个不会伤着你!”
花豹嗓门大,里外三圈的看客都听笑了。只有坐在门口桌边、磕着花生的白狼,和站在凳子上,一手按着白狼肩膀的大伯,静静地看着,没笑出声。
“狂徒——我来重新教你做人!”
方明再出招时,扫帚与剑,二人你来我往,在场中翻飞,刚才笑过的看客们,都不自觉地笑不出来了。
中原武人,对剑都不陌生。剑——或长或短、或轻或重,都只占一手。与刀枪、斧钺、棍棒都不同,剑锋所及,虽利却短,又后劲不足,不中要害,极难伤敌筋骨。善使剑之人,皆有极好的身法,有行影诡秘,专克要害的;有身形轻灵,唯快则胜的;再有身强体健,辅剑锋以体术的——也因此,虽均称为剑,套路确是百家兵器中最多。剑本身也分多种:
直剑,战场之上最多,一般步兵多有佩戴,长短虽不完全相同,但铸造之法基本一致。剑身厚度适中,重量亦适中,挥舞费力,但力道较足,砍能断盔,刺可穿甲,但收招太慢,因此适合与盾搭配,方便攻守切换,于阵列中对敌。
短剑,剑柄较直剑更长,剑身厚而坚硬,长度却往往只有一般直剑的一半,略长于匕首。剑柄长则握而有力,剑身短则收放自如。多使快剑,伤敌深,招架硬,只是因为太短,需使剑者常在敌一步之内,自身多危急,且无法战多人。
柔剑,剑身长短与直剑类似,但锻造时经过反复捶打和冶炼,剑身柔软可弯曲,却不易折断,同时重量极轻,使用非常依赖技巧,但对力量要求很低,很适合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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