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围剿半人马(二)
“来人给我把他拿下!”
半人马酋长看见达克在人群中杀得七进七出,派人去围剿达克。
达克如果是普通的十七级骑士就算了,可是在百分之五十的神格加成下已经不弱于二转骑士。
这些围剿达克还不至于太过狼狈。如果不是这些半人马单体素质过高,达克还能更加轻松加轻松。
在对付强者的时候,军阵是最适合不过了。
哪怕是一群半人马将达克保卫起来也不见他慌,身穿全覆式铠甲可以抵挡住大部分伤害。
再加上强悍的骑士身体,基本上普通半人马的攻击连躲都不用躲。
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达克就已经杀了将近一百名半人马,全身已经沾满了骨头碎肉。
半人马被达克吓破了蛋,连酋长的话都不听了。
“回来!快回来!”
这是半人马酋长最后一句话,对于半人马来说,拖家带口的逃跑不是难事,他们长着四条腿。
现在他们可不认为是背水一战,都跑回部落将自家人带走。
反正酋长已经死了,没人能管住他们了,半人马是杂食动物,还是可以在较为艰难的地方活下去。
毕竟蝼蚁尚且偷生,他半人马逃跑也不是什么大事。
长枪刺破最后一只没有逃跑的半人马,共计俘虏两百来点半人马。死亡了三百多名轻骑兵。
轻骑兵是卡文子爵,死太多也不好交差,现在刚好三百多,还在卡文子爵的底线之上。
现在还不是欢呼的时候,军队整顿了一小时,待马匹恢复后继续出发,前往半人马部落。
由于已经打散了半人马部落,达克命令士兵只需要穿戴半身甲就可以了。
花了一个小时来到半人马部落,这里已经人去楼空,半人马的部落已经被半人马给烧毁了。
“该死!还以为可以捞到点玩意呢!”这是绝大多数士兵的想法,作为将领,偶尔也要给手下开开荤,偶尔扫荡部落时达克都会默许士兵拿一下不怎么重要的东西。
半人马走的很干脆,没有留下什么线索给达克。
“分出四支队伍,每支队伍前往一个方向。”
达克不会放过这些部落人,这些已经被他看做为战利品。
现在战利品跑了,当然要追回来,这是达克的想法。
没过多久,就有陆陆续续的士兵带回来半人马俘虏。
这次抓捕持续到了晚上才停止。
“报告指挥官大人,共计五百一十五名半人马北俘虏。”
“嗯,你退下吧。”达克摆摆手,这些天的收入都还不错。
剿灭了半人马大约得到了一万左右的金币。
达克会留下必要的半人马来放牧,其他半人马会当做奴隶来卖掉,这很正常,奴隶是一个非常暴利的行业,一名纯正的精灵能卖到上万金币。一头巨龙更是能卖到上百万金币。
想到巨龙,达克倒是小有兴趣,龙鳞马就是蕴含着龙的血脉。
但是在很久以前,龙鳞马这东西越来越稀少,它们的蛋越来越难孵化,大多数人都认为上格林帝国再也没有巨龙的身影。
而龙鳞马蛋在龙的气息下最容易成长,也辛亏是达克的生命精华足够神奇,能够百分之百孵化出来。
巨龙在五十年前全部回到龙之国度。听说是和深渊打起来了。
现存的不过是一些龙种或者亚龙。
其中地龙是繁殖得最多的,他现在基本上成为了贵族吃龙肉的最佳选择,性价比高,不仅或者可以当坐骑,死了可以当食物。
但地龙不可以飞是一个遗憾,格林帝国专门成立了一个地龙骑士团。可以与构装骑士团平方秋色。
地龙,是一种牛型生物,有一些龙的血脉,二阶魔兽,体重两千磅,有牛角,可冲锋,性格温驯,成熟期十年,寿命在五十年左右。没有龙族威压。长三米,宽一米,高一点四米左右。可乘骑两人。
这些地龙和龙鳞马比起来综合素质一点不差,一个注重防御,一个注重灵活,没有优劣之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