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考前考后-第6/7页
“不客气。”芬格尔摆摆手,如一个做好事的活雷锋。他说:“我吃了你的宵夜,就包解决问题。你先接下挑战,商量着等获得了言灵,大概学期中那时候再履行。按照贵公子的性格,我猜他不会趁人之危。对手的高度决定了他本人的高度,你太垃圾他踩你也没意思啊。”
“你说的有道理,我考完就去找他说。”白鹿浔拍板,丝毫不为“踩”这个字眼感到冒犯,现在的她确实很垃圾。
这叫自知之明。
芬格尔说:“王不见王才有意思。我帮你回了,不用谢。”
白鹿浔再次懵逼,“嗯?”
走出芬格尔寝室,白鹿浔猛然想起,她最初是来骂芬格尔的,不知道怎么话题就偏到社团选择最后还莫名其妙接到了挑战书。
她转身踹了一脚芬格尔的门。
“狗师兄!”
一不小心太用力,隔壁门传来怒吼:“谁踢门!?”
白鹿浔佯装若无其事,一溜小跑回了自己寝室。
第二天,白鹿浔紧张地坐在考场上,长这么大她第一次紧张考试,当年中考她睡得比在床上还香,如今是不敢睡了。
来考场前芬格尔给了她一盒彩色笔,说是突然想起要涂色。白鹿浔看到那上面大大的中文:晨光。
168色双头涂色笔。
她满脑子都是一个个屠龙精英像小学生去少年宫似的提着彩色笔进考场的样子。
紧张中带点搞笑。
没想到异国他乡最具故乡特色的竟然是彩色笔。
身为监考官的曼斯坦因一脸“你们作弊就完蛋”的走进来,给每人发下一沓白纸。教室人不多,一眼望去可能不到一百,这就是全校今年的入学人数。
白鹿浔看到了恺撒·加图索,他坐在她的前方,阶梯教室的设计让他矮了一截,但仍然比白鹿浔高一些,阳光为他蒙上一层不真实的光晕。
白鹿浔百无聊赖,看着恺撒的头发就发起呆来,那头发看着就很丝滑,每根发丝都写满“我很贵”。她曾经很想养一只金毛,但是每只狗见到她都会瑟瑟发抖,宠物店老板说是因为她没有宠物缘。现在她明白了,狗比人会看人,一眼就看出她是混血种,她照了十八年的镜子都不知道自己是混血种。
如果有机会,她还是想养一只金毛。
咔咔咔咔——
考场四周被钢铁的挡板层层封闭,声响唤回白鹿浔的思绪。这时,广播器里传出……歌剧?
白鹿浔听着熟悉的调子,年初她和白清去剧院看过。紧张的情绪渐渐远去,她回忆起和白清在一起的日子。其实回忆里没有什么,每天日复一日的无趣,过去的每一天,未来的每一天她都能预想到会是何等单调。
什么都有就是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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