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六章 野柿子-第2/3页





    尤其是现在的小孩子,甚至都没有见过那些野果,更不要说吃野果了。

    “婶婶,我请你吃野柿子,味道很好的。”

    二娃子说道。

    “还是二娃子懂事!”

    柳箐箐摸摸二娃子的头说道。

    “婶婶不要摸我的头,摸多了,会变傻的。”

    二娃子说道。

    “谁说的,一派胡言!”

    叶荣耀立即说道。

    “班里的同学都这么说。”

    二娃子说道。

    “那是他们不懂,被你婶婶摸头,你会变得更聪明的。”

    叶荣耀忽悠地说道。

    “呵呵,老公,你不要跟二娃子开玩笑了。”

    听叶荣耀忽悠二娃子,柳箐箐忍不住笑了下说道。

    “真甜”

    柳箐箐还是第一次吃这种野生的柿子,只觉得吃到嘴里甜丝丝的,还没有一点涩味。

    无论是野生的柿子,还是人工种植的柿子,在果树自然成熟的柿子味道最好的,甜甜的,没有一点涩味。

    吃过一个野柿子后,柳箐箐拿了一个还带着叶子的野柿子,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到微信群里了。

    现在的女人这样,一有点好吃的,或者新的东西,喜欢发到微信群里。

    这野生柿子虽然好吃,不过叶荣耀吃两个后,不吃了。

    现在人大了,也没有小时候那样嘴馋了。

    等二娃子走后,叶荣耀陪柳箐箐下了一盘象棋,两人纯粹是为了消磨时间,因此也不在乎输赢,下棋的过程自然是走几步想一阵子,一盘棋能下个把小时都没有收尾。

    几盘棋下来,太阳已经偏西了。

    “老公,我去做饭了。”

    柳箐箐放下棋子,去后厨做饭了。

    现在柳箐箐越来越喜欢这种家庭主妇的角色了,每天给自己心爱的男人做饭吃,让柳箐箐很有家的幸福感。

    “好久没有吃螺丝了,去弄一点。”

    闲着无聊的叶荣耀,想了下,走出院子。

    南方人都喜欢吃螺丝,尤其是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螺丝和花生米更是少不了的。

    不过现在像办喜事的那样的席宴是不会有螺丝和花生米的,因为现在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螺丝和花生米太便宜了,不了台面。

    不过时间倒转三、四十年之前的话,这螺丝和花生米也是南方喜宴的两道不错的菜肴。

    趁着现在天色还不亮堂,叶荣耀打定心思去村外的荒水塘摸点螺丝。

    现在大家生活条件都好了,到村里鱼塘或是溪里摸螺丝的人少了很多,以至于这鱼塘和溪里的螺丝特别地多。

    运气好的话,用鱼兜抓的话,一个下午能弄个二三十斤,拿到镇的菜市场卖的话,也有五、六十块钱挣的。

    不过叶荣耀还是喜欢用手摸,叶荣耀喜欢那种感觉。

    还有用鱼兜虽然一次收获不少,但兜里大都是一些泥沙或者烂掉的树叶石块之类的,清理起来特别地麻烦。

    叶荣耀选的地方是离自己家不远的一个荒水塘,因为偏僻,这地方平时都没什么人来。

    叶荣耀每次想起吃螺丝的时候,会自己来这里摸些回去。

    这个荒水塘的水不深,最深的位置也是到叶荣耀的大腿位置,这样深的荒水塘便于摸螺丝。

    脱到裤子穿着件四角裤衩,叶荣耀下水。

    虽然现在是大冬天,水很凉,不过对于叶荣耀这个吃货来说,这不是什么事。

    身体已经是精英级的叶荣耀,这点冰冷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

    这螺丝一般喜欢呆在在水塘边,尤其是长有茂盛水草的地方,螺丝大部分都待在那里。

    这螺丝喜欢吸附在塘岸的石块和水草,沿着塘岸,一路摸过去,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叶荣耀摸了半水桶的螺丝了。

    主要是叶荣耀的动神作书吧一般人快很多,感觉今天收获不少,够自己一家子吃好几顿了,叶荣耀正打算岸。

    “什么东西?”

    叶荣耀感觉到自己的脚好像踩到什么东西来的。

    滑不溜湫的,给叶荣耀一种感觉是有一种踩到泥鳅或者黄鳝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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