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6】扁鹊心书(二)
夫热在内,自然从五藏六府及大小便中泄出。若以凉药泄热,吾恐热气未去一分,而元气已衰九分。
尝观服转药一剂,则有五七日饮食脾胃不能复旧。
况乎三焦暖热方能腐熟水谷,若一刻无火则肌肤冰冷,阳气脱尽而死矣。
故《内经》止有沉寒痼冷之论,未有积热纯阳之说。
纵然积热为病,一服转下便可解救。若阴寒为病,则四肢逆冷,死在须臾。
古人立法,若狂言妄语,逾垣上屋诸大热证,亦要论其大便如何。
数日不出者,有燥屎也,方下之,若大便如常,即不可下。
(狂言妄语,逾垣上屋,自是热证,然有一种面青脉急,或面黑脉微,手足厥冷者,又属阴证。
此系无附之阳,必死之证,若治之早或有生者。
今人于并无以上热证,而亦概用寒凉转下,必欲尽去其热,吾不知将以何为生气。
夫人身无热则阳气尽矣。此河间、丹溪遗讹后世,业医者不可以不察此弊也。)
禁戒寒凉
夫四百八病,大约热者居多,寒者最少。
无怪乎河间论火,丹溪之补阴也,但泥二子之书而不考究《内经》,堕于偏颇,害人特甚。
盖热病属阳,阳邪易散易治,不死。
冷病属阴,阴邪易伏,故令人不觉,久则变为虚寒,侵蚀藏府而死(初起不觉之证,最能害人,往往轻忽之,而一变致死者不少。)
况人身之火多亦是当然,天之六气,火居其二。
今之庸医执壮火食气之说,(《内经》壮火食气之说,犹炎暑盛面人气乏相火炽而真元伤,非凉药之治,亦非热药之谓,马元台不察此理,妄为注释,遗讹后学不浅。)
溺于滋阴苦寒之剂,殊不知邪之中人,元气盛则能当之,乃以凉药冰脱,反泄元气,是助贼害主也。
夫凉药不知害了多少人。
若元气稍虚者,无不被凉药冰败而死。
脾胃有伤,焉望其生。
如人饮热汤及炙煿之物,从龆至髦,断无损人之理。
《内经》言膏粱之变,止发痈疽,况膏梁发疽者,百无一二。
故知热之养人,时刻不可缺也。
若以冷水饮人,不须三日,即为腹疼泄泻,脾虚胃败矣。
故燧人4立法,食必用火,万代苍生得以活命。
俗医大用凉剂,譬于饮人冷水,阴害黎民,良可慨也。
不见当今医家,祸及子孙甚至灭门绝后,皆学术不精之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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