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十四年有期徒刑-第4/4页
但私下里打听到的消息说,高忱在犯罪动机上把自己遮盖得很好。
他坚称自己没有想故意杀害李微熹,那场马术事故,是他安排的没错,但他没想过李微熹会死。同理,爆炸案之所以导致三人死亡,他也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炸掉那座房子——毕竟那三人里有他的亲妈呢,世界上哪有人想杀别人还故意把自己妈弄去一并炸死?
他真的只因,身为私生子,对父亲的妻女心怀嫉妒和仇恨罢了,所以,他很想毁了她们的生活,让她们也感受一下无望和痛苦的人生是怎样的。
虽然这个动机听着也很变态,并且完全找错了报仇对象,但程度好歹比“为了骗我爸亡妻的家产我勾引了我的异母妹妹”低一点。
这个程度,一般人不会支持,但会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对他这个人的评价,也不过是“太极端了”而已。
而如果是“勾引并故意杀害亲妹妹”这种行径,就只能被惊怒的口气冠以“什么猪狗”的名号了。
既然公检法都没撬开高忱的嘴,他一直坚持自己没有故意杀人,最后的罪名,也就定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十四年已经是考虑了他前后害死了四个人的实情后做出的判决了。
如果只死了李微熹一个,连十四年都没有呢。
李薇珑坐在客厅,抱着一盒纸巾掉泪,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李微熹坐到她身边去,也不好说话,只能伸只手给她握着,就这么陪着她。
也不敢揣测妈妈在想什么,总之不会是什么快乐的事情。
李薇珑怎么可能忘记……忘记怀胎十月生下的女儿,忘记她一点点长大的样子,忘记她的笑容和喊妈妈的声音,忘记她冰冷僵硬的尸骨。
可是,关于那个“自己”,就算做母亲的记得,还能记多久呢。
这连李微熹都说不上,原先的房子毁于爆炸,她幼年时的相片,和储存电子照片的电脑,统统都没了。而在接下来的半辈子里,李薇珑能看到的女儿,只能是沈乖乖的样子。
再这么下去,妈妈还会记得,原本的李微熹长什么样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