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用计-第4/4页
“不瞒诸位,我们确实是想要租那铺子,可你们已然定了,我们又有什么法子?难不成还动手抢不成?大陈律法也并非摆设。只不过是我家主人感慨这西域道来往不易,风餐露宿辛苦一年,却被人白白骗了辛苦钱,以心度心,实在不忍。”虞秐升道,“诸位不信我罢,那便去邺京县将此事秉明县尉,若是嫌烦,也可去临近的东市问东市署令,是否有此政令。”
“但凡超过五百文的租赁,双方还需互罚一月的租金以示警告,若是再犯,那便要笞五十,徒三年。”虞秐升道,“前头我听闻光德坊有一客栈用了六百租金租给一粟特来的商队,被人告发,罚了三千文,差点没把那些胡人逼得去跳曲临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