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袁老-第2/2页



袁老笑着点头:“认识,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

王局点点头,问道:“小李,这是怎么回事?”

小李说道:“就是一个碰瓷的,已经好多次了,桉底不少,不过一直没有证据。这次这个小哥刚好录了音,前因后果都很明了。”

王局冲着问话的警察说道:“小李你要记住,我们做警察的。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一定要实事求是的还原事情的真相。如果说录音做不得数,那一定不能冤枉这两个人。”

小李脸色肃然:“放心王局,我一定记住你的教导!”

王局含笑点头,看也没看张延丰,陪着袁老出去了。

倒是袁老路过张延丰的时候,说道:“你把事情处理完了到时候来找我一躺,上次你小子跑那么快,有些事还想跟你说来着。”

张延丰含笑应道:“是我疏忽了,回头我亲自上门跟您赔罪!”

袁老笑着没说话,王局跟在他身后,两人陆续便出了警局。

两人出门后,李警官倒了杯茶,放到张延丰面前。

“先喝杯茶,警局也是讲人性化的。问了你们半天了,想必口都渴了吧!”

张延丰道了声谢。

而中年男子则是很不满的说道:“警官,你也问了我们半天了,我们也渴啊!”

李警官则是板着脸说道:“人家是受害者,你们是什么?有想喝茶这个功夫,还不如想想自己的错误!

我告诉你们,就你们这个桉子,性质很恶劣,社会影响极大。

指不定要蹲几年呢!”

中年男子慌了:“警察同志,不至于吧?还要坐牢?”

看着警察冷峻的脸庞,中年男子也似乎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了。

冲张延丰说道:“小兄弟,你的钱我们不要了,我再赔你点行不行?我们也是一时湖涂,你就原谅我们吧!”

------题外话------

关于录音的事,因为影视剧的原因,我觉得还要向各位老爷解释一下。

在我国法律中,‘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应当理解为系对涉及对方当事人的**场所进行的偷录并侵犯对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也就是说取得方式合法,没有在他人私人空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不是窃听,不涉及商业机密,在原设备没有做过技术处理,都是合法的。

退一万步说,就算不合法,但只要保持真实性,都会成为左右法官宣判的有利影响。

还有,希望各位老爷们能再评论区多多发言,咱们热闹点。

当前剧情包括接下的发展建议,大家都可以说嘛。。。

跪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