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劝谏-第3/3页
朱棣杀方孝孺的时候杀的痛快,直接灭其十卒,但之后呢?迁都,北征,郑和下西洋和修撰永乐大典,不都是为了自己的名声着想吗?说到底,他内心是很在意自己的形象的,也俗称好面子,中国人对于面子这个事情,可是相当重视。
为何明朝历史上如此多的文人丝毫不惧怕皇帝的廷杖?即便下场是被活生生打死也有无数的人前赴后继,便是名声。当时最有趣的则是,无数的文臣将廷杖当作一种可以建立名望的一种工具,其意也就是在指当今的陛下是个昏君。
名声后世有用,而当世亦有用。
有些人觉得名声是为了面子,而朱凌则是为了救大明。他需要名声去征兵,去筹钱,去指挥命令大明的所有。
不仅要让百姓们和士卒们知道,自己是个爱民的君主,也要让那些文人志士清楚,他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君主,只是这些人犯了罪,该杀!
而具体如何犯了罪,犯了什么罪,就需要范景文来为自己美化了,而南迁更是需要他主动带头同意,那么自己的阻力也会小很多。
“范老,今日来呢,朕不是为了斥责您,更不是为了奚落您,而是告诉您,我杀的人那些人,他们的确有通敌卖国的嫌疑,而且很多人早已与闯贼商量好要打开城门,到了这个份上,难道朕还要视他们为臣子吗?”
“通敌卖国何来证据?”范景文自然是不信的,他与陈演认识十几载,你若说他胆小怕事情有可原,投敌万万不可信。
“朕有证据,来人将证据呈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