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Chapter12-第4/5页





        张新瑶就是方以恒通往高处的那条捷径。

        他们在国内很早就打得火热。她在异国也听到了传闻,不过只是道听途说,当事人还没有正式通知她。

        直到有一日一个陌生号码申请添加好友。

        她其实有预感。

        果然,在通过后,那边就迫不及待向她宣示主权:“你是陶笛吧?我是张新瑶,我和方以恒在一起了,希望你退出。”

        陶笛对着这种无理的挑衅目瞪口呆,这什么狗屁逻辑。

        她隔了十分钟后作出回复:“那让给你喽,不用谢。”

        这冷静霸气的一句话,却是在怒火之下由两个颤抖的拇指费尽了气力才编辑出来。她还特意在发出去之前,补了一个“喽”字。

        那一刻,她觉得自己酷毙了。

        不过一个男人,又不是什么濒临灭绝的稀有生物。

        她也不给对方回嘴的余地。想象着对方也许愤怒扭曲的表情,毅然点了红色的删除键。幸好,在删除一个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这波操作下来,颇有点快意恩仇的意思。

        但在那之后,却是数不尽的痛苦与折磨。尤其方以恒一直那么悄无声息的装死到底。

        陶笛讲完,擦干脸上的泪,再问旁边的人:“是不是又俗套又狗血?”

        易书晨清淡嗯了声。

        这是陶笛第一次完整的说给一个人听。现在要说多伤心好像也没有,只感觉整个呼吸系统在不停鼓胀,似乎马上就要到达极限。

        原来她这是气的。

        她冷哼:“我以为我们两个人都是从小地方出来,这么门当户对了,没想到他还嫌弃我。要真论起来,我们家条件还比他好多了呢。”

        她不停地呼气,吸气。

        仿佛这样就能将满腔的怨气置换出去。

        过了会,易书晨慢悠悠说:“咱不跟他们比。”

        “是,”陶笛接过话,“我要真和张新瑶比,那起码得往头上三代比起。我是比不过,但我这样的穷苦人民就配不上一句对不起吗?”她说着又忍不住抽泣起来。

        这么久了,她不过就是等方以恒能对她说出这三个字。

        “好了,别哭了。”易书晨无力地劝。

        也许是喝酒后出现了幻觉。他这句没营养的安慰竟让陶笛听出了本不该有的温柔和亲近。心上一酸,眼泪却是更多了。

        等她哭完,易书晨才又开口:“只能说,你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是那张什么帮你做了鉴定,你该谢谢她才是。”

        “我呸。”陶笛压着声音骂骂咧咧,“我谢他祖宗十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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