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41章



这段日子,张彩霞像失了魂似的,不再玩笑嬉闹,乔麦一有空就去陪着她。

        情伤难愈,要么出现新的人,要么交给时间去抚平。乔麦能做的只是安静陪伴,在她需要的时候,给她一个肩膀靠靠。

        再说李牧这边,已经确定了过来的日子,有好几家公司都对他抛出橄榄枝,他认真研究了一番,选择了一家比较有名气处于上升期的公司做软件工程师,乔麦数着日子期盼着,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乔麦早就安排了这一天休息,提早去到机场等候。李牧一出来,便见到了乔麦,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的刹那,光华四溢。李牧快步出来,乔麦迎上去,抱了个满怀。

        “小麦,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他满心激动。

        “是阿,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她无限感慨。

        李牧的公司和乔麦的公司不在同一个区,公司处在发展期,正是需要人才的时候,很重视像李牧这样重点大学里出来的高材生,各方面都有优待,住宿上也安排了设施齐全的公寓单房。可如此一来,两人虽然到了同一城市,却还是不能时时相见,李牧便想在乔麦附近找个房子住下。

        “阿牧,这样你太辛苦了,每天得挤公交,还得倒两趟车,花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就要两三小时,太累了。你就住公司安排的地方,咱们如今又不是隔着千山万水,放假就可以见面。”乔麦心疼李牧,不想让他这么辛苦。

        “好不容易才能在一起,可不想同一个城市还像异地恋,我可以早起一点,只要能有更多的机会看到你,多坐两小时车算什么。”李牧不同意。

        最后,乔麦直接找到自己住的那栋楼的房东,因为是老住户,房东也愿意提供便利,把一套刚挂到中介处的一室一厅的小套间撤了回来,直接租给乔麦。

        一切收拾妥当,李牧长舒一口气,他握住乔麦的手认真地问道:“小麦,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乔麦点了点头,是的,她很喜欢这里,这个城市年轻,有朝气,来这里的好像都是怀揣梦想的人,积极努力。她来这里几年,不像之前在那个城市感受到的那种压抑和排外情绪,在这里,很少有人在你面前去特意展现一种本地人的优越感,这里没人动不动叫你外来妹,打工妹。这个城市,以敞开的姿态欢迎来这里寻梦打拼的人,来了,它会让你感觉自己就是这个城市的主人。她喜欢这里的氛围和环境。

        李牧拢了拢她散落脸颊的碎发,“你喜欢这里,以后,我们就在这里安家。”

        “你喜欢吗?你不能事事迁就我。”听到“家”这个字,乔麦心里莫名觉得温暖,她知道李牧放弃保送的研究生资格,多少与她有关,虽然他不承认。她不希望,他事事为她牺牲。

        “你喜欢的,我必定喜欢。女孩子比较感性,会因为某些因素喜欢一个地方而选择在那里安家,男人不同,老婆在哪,家在哪。”

        乔麦听他说“老婆”,瞬间红了脸。

        李牧看着乔麦的神情,笑了,心里感觉被幸福填得满满的,他们走了这么远,终于走到这一步,真想现在就把她娶回家做老婆。可是,还不到时候,自己还给不了她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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